• 河北大氣污染防治 5年減煤4000萬噸


    時間:2014-07-15





    《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發布

      為加強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善該省環境空氣質量,日前河北省結合實際出臺了《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八道“重拳”直擊該省空氣污染現狀,力爭到2017年,全省細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首都周邊及大氣污染較重的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和定州、辛集細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33%。

      減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頓燃煤小鍋爐。通過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建設,到2015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茶浴爐,禁止新建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到2017年,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城鄉接合部地區和其他遠郊區縣的城鎮地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化工、造紙、印染、制革、制藥等企業集聚區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鍋爐。

      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和除塵改造。全省加快25家電力企業、71家鋼鐵企業、4家石油煉制企業、1家有色金屬冶煉企業以及部分水泥生產企業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的安裝、升級和改造。

      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到2014年,全省完成7202個加油站、82個儲油庫和1500輛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到2017年,對121家重點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

      嚴格控制揚塵污染

      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環境監管。積極推進綠色施工,將施工揚塵污染控制情況納入建筑企業信用管理系統,作為招投標的重要依據。到2015年,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渣土運輸車輛全部采取密閉措施,并逐步安裝衛星定位系統。

      嚴厲整治礦山揚塵。依法取締城市周邊非法采礦、采石和采砂企業。現有企業安裝視頻,實施在線監管。高速公路、鐵路兩側和城市周邊礦山、配煤場所等產生揚塵污染的企業必須采取更嚴格的防治揚塵措施,減少揚塵污染。在取暖期和重污染天氣等重點、敏感時段要采取限產限排等措施。

      嚴格治理餐飲業排污。到2017年,城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推廣使用凈化型家用抽油煙機。嚴禁城區露天燒烤。

      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廣使用綠色環保長效緩釋化肥和提高化肥的使用效率,全面禁止秸稈焚燒,采用衛星遙感技術確定重點監控區域,監控焚燒行為。

      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

      加強城市交通管理,控制城市機動車保有量。優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規劃,推廣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強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省會及京津周邊城市要嚴格限制機動車保有量增長速度,通過采取鼓勵綠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

      提升燃油品質。加油站不得銷售和供應不符合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加快淘汰黃標車。2015年底前,全面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到2014年,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城市建成區全面實施“黃標車”限行。到2017年,105萬輛“黃標車”全部淘汰。

      大力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公交、環衛等行業和政府機關率先推廣使用純電動等新能源汽車。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等重點控制城市每年新增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和清潔燃料車的比例達到60%以上。采取直接上牌、財政補貼等綜合措施鼓勵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到2017年,該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5萬輛以上。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研究制定全省和各市符合當地功能定位、嚴于國家要求的產業準入目錄,不再審批鋼鐵冶煉、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和煉焦、有色、電石、鐵合金等新增產能項目。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環境質量狀況,分區域明確落后產能淘汰任務。到2014年,提前一年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到2017年,全省鋼鐵產能削減6000萬噸。

      加強小型企業環境綜合整治。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治理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治理整頓,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要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實施分類治理。

      壓縮過剩產能。加大環保、能耗、安全執法處罰力度,建立以提高節能環保標準倒逼“兩高”行業過剩產能退出的機制。制定財稅、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產能過剩“兩高”行業企業退出、轉型發展。

      強化清潔能源供應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通過逐步提高接受外輸電比例、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較2012年明顯降低,全省凈削減4000萬噸。

      禁止新建項目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除熱電聯產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

      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煤制天然氣供應。積極有序發展水電,開發利用地熱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安全高效發展核電。逐步提高城市清潔能源使用比重。
      推進煤炭清潔利用。禁止進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質煤炭,限制高硫石油焦的進口。

      劃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域。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逐步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2013年底前,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和調整工作,各市禁燃區面積不低于建成區面積的80%。

      優化產業空間布局

      調整生產力布局。按照主體功能區劃要求,合理確定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重大建設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優先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所有新、擴、改建項目,須全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嚴格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

      實行重點控制城市特別排放限值。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新建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要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邢臺、邯鄲市在火電、鋼鐵、水泥行業參照重點控制城市進行管理。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備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貸款支持,有關單位不得供電、供水。對達不到特別排放限值規定的企業采取限期治理、關停取締等措施。

      推進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有序推進位于城市主城區的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改造。到2017年,完成123家重污染企業搬遷。

      加快企業技術改造

      強化科技研發和推廣。圍繞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工作需求,加強脫硫、脫硝、高效除塵、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柴油機車排放凈化、環境監測,以及新能源汽車、智能電網等方面的技術研發,推進技術成果轉化應用。

      全面推進清潔生產。采用先進適用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裝備,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到2017年,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重點行業排污強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選擇傳統產業比較集中的高陽等地,推行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試點縣建設。到2017年,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在50%以上的各類國家級園區和30%以上的各類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屬品種及鋼鐵循環再生比重達到40%以上。

      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大力推廣先進節能環保裝備和產品,積極培育節能環保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有效推動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鼓勵外商投資節能環保產業。

      建立監測預警應急體系

      建立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合作,建立會商機制和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到2013年,完成省級和石家莊、保定、邢臺、邯鄲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到2014年,其他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完成建設任務。做好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加強會商研判,提高監測預警的準確度,及時發布監測預警信息。

      制定完善環境應急預案。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政府要于2013年底前制定和完善應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向社會公布;按不同污染等級制定可行的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

      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各級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實行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制。成立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根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引導公眾做好防范。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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