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共分7個方面25條內容,總體要求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70%左右的國企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形成市場化的經營機制。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實現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80%左右國有資本集中到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實現省屬國有資產總量、營業收入雙超萬億。
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
《意見》要求,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團公司層面股權多元化改革力度,加快推進國企特別是競爭性領域企業改制上市,使上市公司成為國企的重要組織形態。經過5年左右努力,省屬國有資本證券化率提高到60%。
鼓勵非公資本參與國企改革,促進國有資本按照市場規則有序進退、合理流動。創造公平環境,降低進入門檻,鼓勵民營資本、社會資本和境外資本等各類資本參與國企改制重組,優化國企股權結構,促進國有資本按照市場規則有序進退、合理流動。允許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推進市場化戰略重組
鼓勵有條件的優勢企業實施跨地區、跨所有制、跨企業集團強強聯合、并購重組。支持江銅集團、新鋼集團等企業加大改制重組力度,加強技術創新,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加快國際化經營步伐。兼并重組壯大一批百億企業。強化產業鏈協同,通過合并、劃轉、并購等多種方式,積極推動資源、資產、資本向優勢企業集中。整合資源培育一批特色優勢企業。優化配置發展一批公益性企業。以提高保障能力和運營效率為目標,鼓勵公益性企業積極開展同類資源并購重組,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放開搞活帶動一批中小企業。
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建立“授權明確、集中統一、規則一致、分類監管”的國資監管體系,分類別、分步驟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由國資監管機構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實行授權經營。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建立覆蓋全部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分享制度,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到2018年提高到30%左右。
健全現代企業制度
分類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深化選人用人機制改革。全面推行企業領導人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建立市場化退出機制。
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堅持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收入與職工收入、企業效益、發展目標聯動,行業之間和企業內部形成更加合理的分配激勵關系,形成與市場機制相適應的分配制度。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健全企業內部用人機制,推進企業勞動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本報記者 金國軍)
來源: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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