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國)為防治大氣污染,從今年7月1日起,天津市將堅持“利益調節”,大幅提高排污費標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學需氧量4種主要污染物的平均收費標準提高了9倍。標準提高后,大大增加的超標排放“成本”將促使企業進行技術改造。
記者獲悉,經過調整,在天津,二氧化硫每公斤征收標準為6.30元,氮氧化物每公斤征收標準為8.50元,化學需氧量每公斤征收標準為7.50元,氨氮每公斤征收標準為9.50元。
據介紹,天津還將按照梯次實行差別化收費,污染越重、排放越多,收費就越高。污染物排放濃度在規定排放標準90%~100%之間,按收費標準計收排污費。排放濃度在規定排放標準80%~90%之間的,按收費標準的90%計收排污費。以此類推,排放濃度在規定排放標準50%~60%之間,按收費標準的50%計收排污費。低于規定標準50%,按收費標準40%計收排污費。與此同時,污染物排放濃度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按收費標準加1倍計收排污費。
天津市環保局表示,收取的排污費增量部分將用于企業環保技術改造。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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