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蒙古構筑我國向北開放橋頭堡


    時間:2014-01-09





    內蒙古與俄羅斯、蒙古國接壤,現有開放口岸16個,是我國實施沿邊開放戰略的重要前沿。2013年,內蒙古明確提出要抓住國家深入實施沿邊開發開放戰略的重要機遇,構筑空間布局合理、產業支撐有力、內引外聯地位突出、口岸與腹地優勢互補的發展格局,通過以點連線、以線擴帶,使內蒙古成為我國向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

    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沿邊開放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2012年,內蒙古對蒙古國貿易額為32.6億美元,是2007年6.8億美元的4.8倍,對俄貿易額2007年至2012年一直保持在30億美元左右。內蒙古累計在俄蒙境內投資建設項目160多個,中方協議投資達到了46.9億美元,投資領域涉及電力、礦產開發、木材加工、農業種植、運輸等領域。2012年全區口岸進出境貨運量達6729萬噸,是2007年3320萬噸的2倍;進出境客運量達479.5萬人次,比2007年的416萬人次增加63.5萬人次。全國進出境貨運量超千萬噸的5個邊境陸運口岸中,內蒙古自治區占4個,分別是滿洲里、甘其毛都、二連浩特和策克口岸,其中滿洲里口岸進出境貨運量占全區總量的40%以上。

    內蒙古將充分發揮向北開放優勢,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用好用活先行先試的特殊政策,實施更加積極的開發開放戰略,重點在8個方面取得突破:

    突破一 擴大經貿合作規模

    根據內蒙古產業布局和發展現狀,以互利共贏為基石,與俄蒙開展務實合作。進一步優化貿易發展方式,實現邊境貿易、一般貿易、加工貿易和旅游貿易協調發展,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相互促進。

    進一步優化商品結構,依托沿邊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和產業聚集區,加快出口基地建設,擴大高新技術、機電和特色產品出口;加快進口基地建設,實現進口俄蒙資源就地加工,培育進口資源主導產業。

    進一步優化市場結構,在口岸城鎮建設面向俄蒙市場的特色商品集散中心,鼓勵企業在俄蒙建設產品展示中心、批發市場和營銷網絡。采取更加靈活的方式和特殊的政策大力發展邊民互市貿易和邊境旅游貿易,搞活流通,繁榮市場。同時,要積極組織內蒙古企業參加蒙古國、俄羅斯重點城市舉辦的各類展洽活動,精心組織面向蒙古國、俄羅斯和服務內地省市的二連浩特經貿合作洽談會和海拉爾經貿合作洽談會,努力打造我國與俄羅斯、蒙古國開展經貿合作洽談的知名展會品牌。

    突破二 加強合作園區建設

    繼續推動在俄羅斯、蒙古國境內建設經濟合作園區,培育帶動力強的產業聚集區,推動我國有實力、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多種合作方式在園區內建立生產加工基地,構建內蒙古與俄羅斯、蒙古國深化經貿合作的重要載體。

    同時,鼓勵俄羅斯、蒙古國企業在內蒙古沿邊地區建立跨境能源資源深加工基地和俄蒙特色產品生產基地,拉動沿邊地區經濟發展,形成良性互動。加快推進滿洲里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積極爭取二連浩特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早日獲批,在條件成熟基礎上適時啟動二連浩特自貿區建設,把滿洲里和二連浩特打造成為我國向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

    突破三 加強沿邊基礎設施建設

    要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突出重點、有序推進的原則,加大沿邊地區基礎設施投入力度,推進沿邊與腹地基礎設施的對接和互補,提高基礎設施綜合承載能力和發展支撐能力。

    圍繞口岸開放整體布局,推進電子口岸建設,構建通關信息平臺,推進口岸現代化和信息化。

    加快鐵路、公路和航空口岸的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形成依托沿邊區域鐵路為核心的連接俄蒙的鐵路網絡;以支線機場為核心的連接俄蒙與周邊腹地的航空網絡;以口岸跨境鐵路、公路運輸通道為核心的口岸便捷通道。加快信息通迅設施建設,擴容互聯網出口寬帶,擴充與俄羅斯、蒙古國的通道容量,提高沿邊地區信息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突破四 完善口岸功能定位

    繼續抓好現有邊境經濟合作區等產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爭取在有條件的沿邊地區和區域中心城市設立綜合保稅區。進一步明確各口岸功能定位,從實際出發,規劃建設各具特色的沿邊經濟帶。

    以策克、甘其毛都和滿都拉口岸為重點,建設對蒙能源資源戰略通道、加工和儲備基地;分別以二連浩特、珠恩嘎達布其、阿爾山口岸和滿洲里、黑山頭、室韋口岸為重點,打造面向蒙古國和俄羅斯的集商貿流通、綜合加工、國際物流、跨境旅游、人文交流為一體的經濟合作主示范區。

    突破五 加快發展縣域經濟和非公經濟

    提高口岸地區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和功能,有利于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和沿邊開放經濟帶的構建與完善。推進口岸和沿邊地區城鎮化建設。以城鎮建設為重點、培育產業為前提,盡快將滿洲里、二連浩特發展為主體功能完善的中小城市,在其他邊境旗(市)中遴選條件較好的地區打造獨具特色的沿邊小城鎮。

    大力發展現代物流、金融、旅游等現代服務業,進一步提高商貿、物流組織化程度和社會化配置能力,建設內外貿、貿工農和城鄉一體化商貿流通體系,扶持邊境貿易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和支持地方性金融機構在沿邊地帶和口岸城鎮布點,改善當地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及周邊省區的旅游合作,共同培育精品旅游路線,增強外向型旅游經濟功能。認真落實國家、自治區關于扶持非公經濟的各類政策措施,引導非公經濟積極參與向北開放橋頭堡和沿邊開放經濟帶建設,為沿邊開放增添活力。

    突破六 促進與區內外腹地經濟的協調發展

    充分發揮沿邊經濟帶的比較優勢,有效借助沿黃沿線經濟帶等腹地核心區域經濟較發達、要素集聚程度較高等優勢,加強沿邊與腹地在多方面、多領域的密切合作,推動腹地資本、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向沿邊延伸,加快形成優勢互補、有效銜接、互為支撐、良性互動的一體化發展新格局。

    統籌規劃沿邊與腹地進口資源、旅游資源和物流資源,培育發展主導產業。加速推進沿邊口岸、城鎮與腹地連接通道建設,實施大通關工程,為腹地進出口貨物運輸創造便捷條件。加快建立與京津冀、東北老工業基地以及國內其他相鄰重要經濟區域的常態、長效的合作模式,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聯合協作,實現強強聯合,共同打造跨區域、優勢互補的產業集群。

    引導周邊地區和國內其他發達地區企業到內蒙古沿邊地區投資興業,促進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政府之間在人才、信息、資金、技術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形成各類經濟要素在沿邊經濟帶聚集整合、輻射擴散的局面。

    突破七 鞏固和發展睦鄰友好關系

    認真貫徹落實《中俄關于合作共贏、深化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系的聯合聲明》和《中蒙戰略伙伴關系中長期發展綱要》,依托于中俄、中蒙之間強大的經濟互補優勢和廣闊的市場空間,深化內蒙古與俄羅斯、蒙古國的合作與交流。積極推動建立國家層面的協調機制,爭取把內蒙古橋頭堡和經濟帶建設和毗鄰地區基礎設施完善等重大事宜列入中俄、中蒙國家元首會談議題。

    積極推動俄羅斯、蒙古國在內蒙古重點合作交流地區設立領事機構,為進一步加強內蒙古與俄羅斯、蒙古國地方之間的交流合作創造更為便捷的條件。

    繼續創新地方政府會晤機制,加強內蒙古沿邊各盟市地方政府與俄蒙邊境相應地區的互訪交流,共同協商解決雙方經貿、教育、旅游、文化、科技、農業合作等方面遇到的問題,促進內蒙古與俄羅斯、蒙古國毗鄰地區建立和平安定、睦鄰友好、合作開發、共同發展的關系。

    突破八 加強宏觀指導與政策扶持

    要按照我國加快沿邊開發開放戰略的總體部署與要求,結合內蒙古實際,進一步完善《內蒙古建設國家向北開放橋頭堡和沿邊經濟帶規劃》(2013-2020年)和《內蒙古沿邊開發開放帶產業發展規劃(2013-2020)》,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在資金、金融、土地等方面給予積極扶持,為橋頭堡和經濟帶建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同時,重點做好口岸發展規劃與內蒙古“十二五”發展規劃、沿邊開發開放產業發展規劃的有機銜接,重點支持邊境地區根據各自優勢,充分利用與俄羅斯、蒙古國的經濟互補優勢,發展特色產業,培育主導產業,實現產業興邊、產業富民。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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