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委常委會通過了南通陸海統籌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該方案,南通市擬通過5年左右時間,基本建成國家級陸海統籌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形成統籌陸海發展的體制機制,陸海互動、江海聯動、城鄉一體融合發展的空間格局,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1萬元以上,海洋經濟增加值突破2000億元,城鎮化率超過65%。
據南通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許海波介紹,該方案正式通過后,南通市通過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將努力打造江蘇海洋經濟升級版的“南通版”。在此基礎上,再經過5年到10年的努力,建成海洋強市。在這個過程中,陸海統籌將成為南通市海洋經濟發展的關鍵途徑。
區位優勢催生江海聯動
從地理位置上看,南通市地處我國沿江沿海“T”字型生產力布局主軸線的交匯點,濱江臨海、緊鄰上海、承南啟北,是江海聯運的重要樞紐,也是長江中上游及蘇中蘇北地區重要的出海門戶。
據介紹,南通市海域面積廣闊,黃海與東海在此交匯,“黃金海岸”與“黃金水道”優勢疊加,擁有海岸線206公里、長江干堤岸線166公里;通州灣港區圍墾可新增約150公里中深水岸線,建港條件優越。目前,南通全市已建成各類泊位227座,2013年港口貨物吞吐量將突破2億噸,且海洋漁業、海洋生物、海洋能源、濱海旅游等資源豐富。
“堅持陸海互動,特色發展,是南通市海洋經濟發展的基本原則之一。”南通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許海波介紹,“南通市將有機整合陸域與海洋優勢,著力推動陸海發展定位、陸海發展規劃、陸海資源有效利用、陸海生態環境建設、陸海統籌管理、陸海減災防災體系“六個銜接”,以海洋經濟發展為新的突破口,形成內陸、淺海、深海互動發展的良性格局,不斷放大陸海統籌、江海聯動的開發特色和優勢。”
沿江“騰籠換鳳” 沿海“筑巢引鳳”
根據該方案,南通市擬圍繞統籌三次產業發展,做強陸海產業集聚集約促進平臺、陸海產業技術創新服務平臺、陸海產業發展人才支撐平臺,構建有利于現代產業加速向沿江沿海集聚的體制機制。
“在方案中,我們提出了建立產業轉型升級引導機制、加快海洋經濟發展的引導機制、優化陸海生產力布局的引導機制、科技創新激勵機制等四個機制,以此來促進形成富有江海特色的南通市現代產業體系。”南通市海洋與漁業局許海波說。“其中,在建立優化陸海生產力布局的引導機制中,南通市把沿江‘騰籠換鳳’與沿海‘筑巢引鳳’有機結合,構建沿海、沿江、沿上海、沿大通道、沿重要節點‘五沿’產業發展格局。”
對此,南通市將現有的江蘇省促進蘇通科技產業園加快發展扶持政策期限延長5年,并將覆蓋范圍擴大到50平方公里,將江蘇省集中的其他各項稅收全額補貼給園區。同時,南通市也支持通州灣新區(南通濱海園區)參照蘇通科技產業園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園區升格為國家級、省級開發園區,建設一批特色產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區、知識產權示范園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
江海聯動 優江拓海
“‘江海聯動、優江拓海’是該方案對南通市發展海洋經濟提出的具體要求。”南通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曹軍表示,“以陸海統籌為重要抓手,南通市將立足江海資源優勢的充分發揮,進一步深化江海聯動、優江拓海,著力在統籌江海土地、港口、岸線、產業、交通、生態環境以及港產城融合發展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經驗。”
在構建港產城融合發展格局方面,曹軍解釋說,南通市將加快沿江地區轉型發展步伐,建設產業升級的創新地帶、生態文明的綠色走廊、與蘇南融合發展的先行區;加大沿海地區成片開發、混合開發、融合開發力度,建設新興基礎產業基地和海洋產業集聚區;推進沿江沿海港口資源整合,把通州灣新區(南通濱海園區)作為江蘇沿海開發、推進陸海統籌改革試驗的核心區和先導區,加快港產城融合發展,打造國家級新區。
“發展需要創新。近年來,在國家海洋局的關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南通積極開展海域使用管理創新:在江蘇最早成立海域儲備中心,最早實施海域使用權“直通車”制度;在全國最早建立市縣級海域使用動態監管中心、海籍測量中心、海域使用權市場交易服務中心,最早全面推進海上構(建)筑物產權登記管理、海域價值評估、海域使用權市場化出讓、海域使用權抵押融資、海域使用權工商注冊、海上構(建)筑物抵押融資機制等一系列創新舉措,有效激發了全市海洋經濟發展活力。今后在打造江蘇海洋經濟升級版“南通版”的過程中,仍將增創江海聯動開發開放新優勢,以此來推進南通市經濟的穩定發展。”曹軍說道。
對此,南通市將推進開放創新綜合改革,加快建設蘇通科技產業園、中奧蘇通生態產業園,大力引進國際化企業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落戶;轉變外貿發展方式,開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大力發展服務外包和服務貿易,擴大金融、物流、教育、醫療等服務業對外開放;建設國家電子商務綜合創新實踐區,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打造電子口岸平臺示范區,開展采購地檢驗檢疫、“一單兩報”、保稅物流跨關區聯動等試點,提升“大通關”和貿易便利化水平;支持洋口港、呂四港、南通機場一類口岸正式開放,在沿海地區加快布局保稅港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和保稅物流中心等保稅監管場所;深入推進對內開放,落實國家鼓勵引導民間投資“新36條”及實施細則,提升民營經濟國際化水平。(本報記者 汪濤 通訊員 施百靈)
來源:中國海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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