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經貿委、衛生廳、藥監局27日聯合印發《福建省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八項措施》,明確該省扶持資金向生物醫藥研發能力傾斜,對福建省生物醫藥企業購買重大高新技術成果在我省轉移轉化的重大項目,按技術成果購買、中間試驗、工業性生產試驗、重大產品或裝備產業化階段給予資金補助,單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達2000萬元。
福建省還支持醫藥企業開拓市場,支持一批新藥開發生產。對被列為生物制品,化藥和中藥一類,實現產業化生產的企業,給予300萬元獎勵;對被列為具有新藥證書的生物制品,化藥和中藥二類,實現產業化生產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此外,對被認定為高新技術生物醫藥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來源: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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