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10月30日云南省金融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發布《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意見》,對金融如何支撐云南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作出具體的安排部署,提出了12個方面共27條政策措施。
該《意見》主要包括五部分內容:一是繼續貫徹落實好穩健的貨幣政策,調整信貸結構,提高實體經濟特別是“三農”和小微企業的信貸可獲得性;二是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支持重點工程、重點項目、重點產業企業等“三重”項目建設和轉型升級,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支持消費金融發展促進消費升級,支持本土企業“走出去”,加快推進“三農”金融服務改革創新;三是強化直接融資和保險服務;四是深化現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和支持民間資本主發起設立民營金融機構;五是優化地方金融發展環境。
該《意見》的發布,勢必對云南省保投資、保運行、保增長發揮更大的金融支撐作用、協同作用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為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進跨境金融、沿邊金融、地方金融改革創新提供重要指導。(記者蘇麗霞報道)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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