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原則上不再建設燃煤電廠


    作者:孔劍菲    時間:2013-09-23





      9月10日,記者從環保部獲悉,為達到設定的空氣質量整治目標,廣東省要求,原則上不再規劃建設燃煤、燃油電廠和企業自備電站。

      據了解,廣東省2011年煤炭消費總量為18439萬噸,根據珠三角的GDP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在廣東省占比80%估算,2011年珠三角煤炭消費量約為14751萬噸。

      根據廣東省印發的 《珠三角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第二階段 (2013年~2015年)實施方案》要求,2015年底,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6億噸以內。

      目前“十二五”規劃時間已經過半,但廣東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均未實現任務過半目標。廣東省要求,原則上不再規劃建設燃煤、燃油電廠和企業自備電站,原則上不再規劃新建、擴建煉油石化、煉鋼煉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項目。

      根據計劃,已建成的不符合要求的各類燃燒設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潔能源。

      廣東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年內珠三角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的城市建成區都要納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燃燒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據介紹,目前除東莞外的珠三角8市都已經劃定了城區禁燃高污染燃料的范圍,深圳已在2011年底前規定全市范圍均禁燃高污染燃料,珠海、中山、佛山等都在去年劃定或將已劃定的范圍進一步擴大。(記者 孔劍菲)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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