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我國第一個地方性商業法規《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在天津市正式實施。《規定》是全國第一部有關“商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它從多個方面提出了促進區域商業持續健康發展的保障措施,明確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業內專家表示,這部指導天津城市商業發展的法律性文件,是我國流通領域的一件大事,是我國第一部促進商業發展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它的出臺不僅能有效促進天津商業大發展,也為全國立法和其他地方立法提供了有效借鑒。
首部地方性促進商業法
談到《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出臺的背景,天津市商務委員會主任劉劍剛提出,鑒于商業涵蓋領域眾多,國家至今對商業也沒有明確定義,對于商業領域進行全面立法的條件尚不具備;根據天津市的實際情況,本著解決天津市商業領域迫切需要、促進商業發展的原則,以制定若干規定的方式加以規范。作為促進和規范本區域商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引起了商務部的高度重視,并列為商務部與天津市的“部市合作項目”及商務部重點立法試點項目。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高紹林表示,《規定》以優化商業發展環境、完善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為出發點,總結天津市實踐經驗加以制定,許多制度設計都帶有原則性和創新性,對政府保障居民生活必備的商業服務職責作了具體規定。比如,各級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種形式改造和新建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農貿市場菜市場、便利店、早餐店等居民生活必備的商業設施,要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建設和改造上述設施,給予相應補貼或其他優惠政策。此外,規定還確立了市場運行監測、重要商品儲備和生活必需商品應急供應機制。同時明確了商業的空間布局,避免大型商業設施的重復建設和盲目建設,保障市民享有基本的商業服務。
另外,為鼓勵支持商業企業創新管理方式、提升競爭力,規定還從市場主體、商業業態和保障措施三個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如在市場主體方面,積極培育大型商業企業,支持各類投資主體發展專業批發市場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建設具有地方特色的商業街區。在商業業態方面,大力發展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綠色低碳流通,扶持會展業發展。在保障措施方面,農產品流通、生活服務業實行稅費優惠,創新金融支持政策,加快商業專業人才培養。
“《規定》是一個城市商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在全國來說是第一部,是對國務院《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加強流通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落實。從全國范圍而言,國家的大政方針政策需要落實在地方,而如何落實需要結合各地的實際因地制宜,而不是機械地照搬照抄。”
商務部特聘專家、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洪濤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規定》經過天津人大常務委員會從地方法律的角度,將商業發展的保障以法律形式進行固化,如“商業發展專項資金”、必備的商業設施、鼓勵電子商務、發展連鎖經營和綠色商業、支持高校自主設置商業發展需求的學科與專業、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商品應急儲備供應制度等等,從地方法的角度規定和規范其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規定》有利于各個城市或區域發展,有利于調動各個地方的積極性。中國是一個經濟大國、貿易大國、消費大國,國家的大政方針政策不可能窮盡地方經濟,因此,需要各個地方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出臺相應的政策,從而真正落實中央的精神。”
洪濤教授表示:“從全國范圍來看,區域性的商業促進法還應涵蓋農村供銷合作組織、糧食、煙草、食油等流通組織,因此,用促進流通業發展比用商業來講更好一些,當然,天津市重點突出的是城市商業的特點。”
將有效遏制無序競爭
“天津市商業近年來發展迅速,在繁榮天津經濟方面成效顯著。從發展戰略看,及時出臺法規對促進商業發展十分必要。我們目前正在圍繞新規定所涉及的商業布局規劃、商業保障和市場規范等問題組織學習。”天津百貨商業協會秘書長王炳東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
據王炳東介紹,由于沒有專門的法律進行規范,之前天津市的商業業態常常陷于盲目發展和無序競爭狀態。天津市目前已經開業的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超市就有66家,還有一些已經建造即將開業的大賣場,天津的超市幾乎接近飽和了。如果再盲目發展,城市中商業設施的數量會大大超出社會的實際消費能力,最終會導致零售企業面臨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更加微薄的利潤以及同質化等一系列嚴峻問題。如今,天津市一些大型賣場已經出現了負運轉現象,控制雷同化的大賣場投資對商家來說無疑是一種保護。
讓王炳東感到振奮的是,按照《規定》要求,各類商業建設項目和居住區商業配套項目的選址、規模和業態配置應當符合商業布局規劃的要求,項目立項審批、驗收應當征詢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意見。確需修改商業布局規劃的,應當經充分論證后,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社區商業設施建設應當與住宅建設同步實施。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市場機制,采取參股控股、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形式,改造和新建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農貿市場的商業設施。鼓勵各類投資主體按照商業布局規劃建設和改造居民生活必備的商業設施。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對投資居民生活必備的商業設施的企業或者個人,給予相應補貼或者其他優惠政策。支持各類投資主體發展專業批發市場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建設具有集聚效應和輻射功能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
政府部門要統籌發展城市中心商業和社區商業、新城鎮商業和農村商業,建設具有地方特色的商業集聚區和商業街區,促進大眾消費和高端消費、商品消費和服務消費共同發展。設立商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促進商業發展和商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并根據促進商業發展的需要逐步增加。
結合《規定》,王炳東秘書長還談到了天津商業老字號的傳承與發展問題。天津是我國發展較早的工商業城市之一,在近代歷史上曾被認為是僅次于上海的第二大工商業城市,并由此形成了“勸業場”、“狗不理”等全國乃至世界聞名的老字號。截至目前,天津已認定的天津老字號企業達115家,數量位列全國第六。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許多老字號輝煌不再,振興和創新成了擺在老字號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相關資料顯示,天津普查并認定的“津門老字號”115家中僅有30家被國家商務部確定為“中華老字號”,僅占認定的“津門老字號”的26.1%。天津老字號企業雖然其品牌在市場競爭中有優勢,但從經營狀況上看,10%的天津老字號經營狀況良好,20%能夠勉強維持生計,70%出現經營困難。
“《規定》提出了鼓勵商業企業培育自主品牌,支持商業老字號創新發展,保護商業企業知識產權。鼓勵引導商業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合作、跨區域經營,開拓國內國際市場。今后,協會將加強引導老字號企業樹立品牌意識,深入挖掘老字號的潛力,在保持傳統工藝的基礎上大膽創新,開發新產品并提升服務。對經營困難但又影響較大的老字號,可考慮通過政府參股的形式適當投入資金,引進先進的企業管理模式并直接參與管理,鼓勵這些老字號擴大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將產品或服務的市場推向全國,推向世界。”王炳東表示。
另據洪濤教授介紹,2012年我國先后出臺兩個國務院頒發的流通領域的文件,一個是國務院頒發的《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強流通產業發展指導意見》,被稱為39號文件;另一個是國務院頒發的《國內貿易發展十二五規劃》,被稱為47號文件。這兩個文件在全國具有重要意義,并且都是以國務院文件的形式頒布的,與過去商務部頒布的指導意見、規劃相比更高一個層次,而且是多個政府職能部門參與制訂和修改完成的,是我國流通產業的國家級產業政策。今年5月30日,國務院又頒布了《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的通知》,此文件被稱為69號文件。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將涉及本部門的工作進一步分解和細化,第一次提出商務部應作為協調部門,指導全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流通產業發展。
上述國務院流通產業政策相繼出臺后,包括天津市政府在內的多個地方政府部門,都在積極落實文件精神,紛紛聯系實際頒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促進流通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如上海、安徽、甘肅、新疆等,湖南計劃將流通產業打造成支柱產業;其中,山西商務廳、發改委、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國稅務局、地稅局七個部門頒發了《關于實施“15分鐘便民商圈示范試點工程的通知》,建設30個“15分鐘便民商圈”示范試點工程項目,在全國具有很強的示范效應,全國許多地方先后推廣試行。一些國際化大都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提出了加快國際商貿中心建設的步伐目標。上海還出臺了相應的文件,提出流通產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性和先導性產業,加快發展流通產業是上海加快推進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重要戰略舉措等等。
洪濤表示,從一定程度上說,《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為全國性的商業大典——商品流通法的出臺奠定了基礎。同時,《規定》側重的是商業發展而不是商業增長,這一點符合我國十七大精神,即由“經濟增長”轉變為“經濟發展”,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由追求數量向追求質量和效率的方向發展。(本報記者李遠方)
來源: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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