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產業集聚區謀劃“騰籠換鳥”


    作者:哲一    時間:2013-08-12





    產業集聚區是工業生產主陣地,也是經濟轉型升級的橋頭堡。近日,浙江發布《關于加快推進省級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各集聚區高標準制定和完善招商目錄,高起點設定項目準入門檻并嚴格落實環保、節約集約等要求。浙江省經信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產業集聚區是浙江省轉型升級的主平臺,也是未來產業發展的新空間。據介紹,截至目前,浙江省共有14個產業集聚區,是全省經濟發展高地,浙江將加快“騰籠換鳥”、“機器替人”,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培育主導產業

      培育主導產業,浙江提出了“新興”、“先進”四字原則。

      強化發展特色,突出主攻方向,這是浙江產業集聚區轉型升級的基本思想。

      目前,浙江的14個產業集聚區地理位置不同,產業基礎不一。浙江省提出,按照分工協作、錯位發展的原則,結合各地基礎和條件,各集聚區要在相關重點產業領域集中優選主導產業,不斷提高主導產業集聚度,形成分工明確、各具特色的高端產業基地。圍繞主導產業,加強上下游關聯產業的培育和引進,進一步拉長產業鏈、延伸價值鏈,做大做強產業集群。

      如何培育主導產業?浙江提出了“新興”、“先進”四字原則。按照加快經濟轉型升級和建設現代產業體系的要求,以國家、省相關產業規劃和政策為指導,集中選擇部分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作為集聚區發展的主攻方向。浙江經信委負責人說,各集聚區要在推動轉型升級方面發揮主平臺作用,優先發展大產業、培育大企業、建設大項目,加快形成以集聚區為主體的產業集聚發展新格局。

      培育主導產業,龍頭企業和優秀人才是支撐。企業是集聚區的基本單元,為此,浙江省政府及產業主管部門要求,大力培育創新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支持集聚區發展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加速器,加快培育和孵化科技型企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支持發展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和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對集聚區內企業申報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優先給予立項和配套支持。支持企業實施重大科技專項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項目,培育一批高技術含量的名牌產品。積極引進世界500強企業、央企、浙商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對關鍵要素和重要環節給予支持。

      人才方面,則是支持集聚區依托院校和科研機構建立區域研發人才和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形成梯隊合作的創新團隊。鼓勵集聚區內各類企業創新平臺與高等院校建立人才互動培養機制,率先成為青年科學家培養基地。支持企業加快引進和培養創新領軍人才、研發骨干、高技能人才,鼓勵人才中介機構做好集聚區人才對接工作。對集聚區內符合條件的創新人才,優先入選省特級專家、“151人才工程”等。推進企業家技術創新戰略能力提升,培育一批科技型企業家,支持其組織開展技術創新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

      優化產業環境

      推進產業升級,浙江提出優化集聚區產業環境的“三板斧”。

      為盡快推進產業升級,浙江提出優化集聚區產業環境的“三板斧”。

      加快建設科技創新平臺。重點在集聚區布局多種形式的公共科技創新服務平臺,面向企業開展產品研發、成果轉化、檢測認證、知識產權保護和標準信息咨詢等服務。優先在集聚區布局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企業研究院。推進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用平臺、科技文獻共建共享平臺等服務功能向集聚區延伸。支持集聚區內相關單位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省級區域性、行業性創新服務平臺,為廣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公共科技創新服務。優先支持行業龍頭骨干企業、創新型企業申報建立國家級創新載體。

      強化重大項目要素保障。以擴大有效投資為著力點,重點加強重大產業、基礎設施、創新載體等項目建設的要素保障。強化用地用海保障,在省下達集聚區所在縣市、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中對相關集聚區予以單列;對已納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庫的重大項目,落實省重大產業項目用地指標獎勵措施,優先支持建設用海指標需求。加大集聚區建設專項資金支持力度,落實有關財稅優惠政策;加強金融機構與集聚區的對接聯系,積極吸引上市公司或其控股母公司參與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或重點產業項目的投資。建立環境容量調劑機制,在確保實現減排目標的前提下,對集聚區建設項目予以重點傾斜。按照“目標統一、有效整合、渠道不變、資金不少”的原則,進一步優化整合各類專項用于支持集聚區發展的政策資源,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支持效應。

      切實加大“騰籠換鳥”力度。加大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力度,全面推進“機器替人”。嚴格依法處置閑置土地,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全面推行差別電價、水價政策,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雙控”管理及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加強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以單位資源產出為評價依據,建立健全“騰籠換鳥”激勵機制,鼓勵企業搬遷改造、原地轉型升級或兼并重組,鼓勵各地“集中收儲”工業用地,支持產業合理梯度轉移。(作者:哲一)

    來源: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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