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西藏訊 歷時7年艱辛研究的《西藏自治區藏藥材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于6月3日正式頒布實施。《標準》填補了西藏沒有地方藥材標準的空白。《標準》的頒布實施,有利于進一步完善藏藥質量標準,提高藏藥安全性、有效性。
記者從6月3日在拉薩市召開的《標準》頒布會上獲悉,藏藥材常用品種約有500余種,其中納入國家法定標準的藏藥材有136個品種,《標準》收載101個品種,即有237種常用藏藥材建立了質量標準。
西藏自治區副主席德吉在會上表示,藏藥材的品質決定藏藥產品的療效和安全水平。抓好藏藥材標準的制定實施工作,就是從源頭上保證藏藥質量。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為提升藥品質量,保障用藥安全,開展了藏藥標準體系建設和完善工作,編纂出版了《標準》。《標準》既是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業標準,又是一部對藏藥材基礎研究和開發具有較高參考價值的工具書。《標準》的頒布實施,必將對提高和控制藏藥質量、開拓藏藥市場、促進藏醫藥產業化發展產生積極作用。
國家藥典委員會認為,《標準》收載的101種標準,為國家藥品標準中未收載的藏藥材質量控制提供了技術指標和監督依據。它規定了藥材的質量控制指標、功能主治等項目,突出了藏藥材的獨特應用,將為構建較為完整的藏醫藥產學研體系,為藏醫藥產業長足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在我國藥品標準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
據悉,為了使《標準》既達到嚴格控制藥材質量的目的,又不失藏醫藥理論特色,并盡量與國家標準接軌,西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和自治區藏醫院牽頭,在研究和起草過程中,多次論證、修訂,使標準具有鮮明的特點:首次將標準中的功能主治內容按照藏醫藥理論改為功效,并引入藏文敘述內容;為了提高標準的實用性,首次將起草說明列入;為了查閱方便以及更直觀、形象地反映藥材鑒別特征,增加了原植物、藥材、薄層色譜、顯微鑒別等彩色圖譜。
會上,西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王壽碧說,《標準》是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藏藥材實施監管的法定技術標準,具有強制性的法律效力。有關部門必須提高對其法律地位的認識,深入推進《標準》實施工作,并嚴格執行,確保藏藥質量安全。(記者王曉冬報道)
來源: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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