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過多年的發展,山西省積累了上萬億元的民間資本……到‘十二五’末,山西民營經濟增加值達1萬億元。”在山西省政府日前公布的《山西省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中,從民間資本到民營經濟,兩個“ 萬億元”的表述引發關注。
作為傳統煤炭資源大省,山西省2008 年進行煤炭資源整合,使辦礦主體由2200 多家減少至130 家,煤炭行業釋放出巨額的民間資本。然而,與萬億民間資本不相匹配的是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不足,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嚴重不足,經濟總量、企業數量和經濟貢獻率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盡管近年來山西民間資本持續發力,2012 年非國有投資已超國有投資,但中小企業實現增加值僅為5200 億元,與發展目標尚有較大差距。為此,山西將完善相關配套扶持政策,全面清理廢止歧視性文件,從規劃、土地、金融、技術、財政等多方面優化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激活萬億民間資本,培育萬億民營經濟蛋糕。
《規劃》明確,將引導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參與到先進制造、現代服務、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中。民營企業用地比例擴大這一規定備受關注。《規劃》提出,山西將探索把企業破產、城中村改造置換出來的土地用于建設“ 都市中小企業園區”;對民企投資教育、文化、衛生、養老等社會事業的項目,可采取行政劃撥的方式提供土地。
此外,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山西還將籌辦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組建省級信用擔保集團,推廣聯保、共保和再擔保模式,鼓勵國內知名信用評級公司在山西設立分支機構,定期對擔保機構、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進行資信評級和信用征集。
同時,山西要求各地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打破所有制界限,將資金優先用于促進結構調整、節能減排、擴大就業等項目和企業。按照規劃,到“十二五”末,山西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將達5億元。(梁曉飛)
來源:中國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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