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廣東省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加快林下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了廣東省發展林下經濟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和相關工作任務。
《意見》提出了發展總體目標。努力建成一批規模大、效益好、帶動力強的林下經濟示范生產基地;促進林下資源、技術、資本、市場有機結合,創立特色品牌產品;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較大規模、發展潛力大、輻射帶動能力強的林下經濟龍頭企業和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構建生產、加工、銷售、經營配套完善的產業鏈;逐步建立不同區域的主導產業,形成“一區一業,一村一品”的發展格局;林下產業發展技術得到普遍推廣,增強農民持續增收能力,林下經濟產值和農民林業綜合收入實現穩定增長,林下經濟產值占林業總產值的比重顯著提高。力爭到2015年,全省發展林下經濟面積2800萬畝以上,林下經濟產值450億元以上。
《意見》指出,發展林下經濟主要有7項任務:一是科學制定規劃,統籌協調安排。二是建設示范基地,帶動產業發展。各地要突出抓好2-3個連片規模大的林下經濟示范基地建設。林地面積100萬畝以上的縣(市、區)要重點扶持建設1-2個林下經濟示范基地。三是優化林下經濟結構,推進產業升級。四是提高科技水平,加強技術指導。五是加快發展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六是加強市場流通體系建設,引導產銷銜接。七是加強林權保護管理,強化日常監督。進一步做好林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健全林地林木流轉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制度。
《意見》提出,從4個方面加強對發展林下經濟的主要措施要求。一是加強對林下經濟發展的組織領導。各地要建立林下經濟發展協調機制,把林下經濟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目標任務,完善政策措施,精心組織推進。二是建立扶持林下經濟發展的協作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充分發揮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形成推動林下經濟發展的合力。三是加大對林下經濟發展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要加快建立政府引導,農民、企業和社會為主體的多元化投資機制。四是加大對林下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記者李鵬報道)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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