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山西省,不少人腦海里第一時間聯想到的就是煤炭。僅占國土面積1/60的山西省,擁有著全國1/4的煤炭儲量,支撐著全國1/4以上煤炭需求。作為國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在過去的10年間,山西省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 “十五”的21億噸到“十一五”的32億噸,10年間,山西省煤炭產量增長了50.38%,煤炭行業增值稅也由320.35億增長到1452.27億元,同比增長353.34%,其所創造的稅收占到全省財政收入的“半壁江山”。
亮麗的數字背后是山西省煤炭產業一步步的發展軌跡:從“多、小、散、亂”到 “集團化” 的產業發展格局,從純粹賣資源到提高資源深加工率和附加值并延伸煤炭產業鏈的產業發展道路。
自改革開放以來到本世紀初,山西省以其豐富的煤炭資源為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源源不斷地輸送著血液。但大秦鐵路、太舊高速日夜飛馳的運輸車并沒能換來全省的經濟豐饒和百姓富裕,反而使山西省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山西省119個縣,78.99%的縣蘊藏有煤炭,“山山挖煤礦,路路跑煤車”一度是山西各地的常態景觀。煤炭資源無序的大量開采,不可避免地產生了產業集中度低、經營粗放、環境生態破壞嚴重、新興產業難產,乃至礦山安全隱患等一系列問題。
面對經濟對資源的過度依賴和安全生產的巨大壓力,2005年,山西省著手進行煤炭行業體制的全面轉型,依法關閉非法、違法采煤礦點4876個,全力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煤礦數量大規模“瘦身”。主要產煤縣年產9萬噸以下的小煤礦全部整合淘汰。
2006年~2010年,經過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兼并重組,山西省煤炭產業格局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礦井總數由2600座整合為1053座,辦礦主體由2200個減少到130個,徹底告別了“小煤窯”時代進入現代化大礦發展階段,形成了4個億噸級、3個5000萬噸級的大型煤炭集團。
2010年,山西省各大煤炭企業非煤收入比重達59%,比2009年提高13個百分點。2011年,6戶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實現資產和營業收入“雙千億元”。
據統計,“十五” 期間,山西省共生產煤炭21.2億噸,與“九五”相比增長43.81%;累計實現銷售收入4442億元,實現利潤450億元;累計繳納增值稅320.35億元,平均增長率48.17%,占國內增值稅20%以上。“十一五”期間,全省生產煤炭32億噸,比“十五”時期增長50%,占全國同期煤炭生產總量的23%;全行業銷售收入達1.68萬億元,比“十五”期間增加1.23萬億元,增長2.8倍;累計繳納增值稅1452.27億元,是“十五”期間的4.5倍,年均增長率達30.98%,占當期國內增值稅30%以上。其中,2009年和2010年均占當期國內增值稅50%以上。
多年來,在助力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和優化發展方面,山西省稅務機關充分發揮稅收服務經濟發展的職能,不斷創新納稅服務模式,嚴格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僅2008年~2010年,煤炭廢棄物煤矸石發電等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企業,累計免征稅款銷售額達3.9億元,即征即退稅款1.49億元,先征后退稅款3186萬元;享受再生資源增值稅減免政策先征后退1.92億元;煤炭行業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達63.73億元。
目前,山西省正在努力沖破煤炭“資源詛咒”,積極探求速度與質量并重、發展與生態協調的發展模式。整合后的煤炭企業將在延伸產業鏈上大做文章,并向先進裝備制造、現代煤化工、新能源和文化旅游等領域拓展。對未來的山西而言,從煤炭資源大省向綜合能源大省的轉變并不遙遠。(王躍峰 謝世軍 閆二斌)
來源: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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