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調查發現:截至去年底,二百七十三家企業中已關閉二百一十家,余六十三家除二十三家達到驗收標準允許正常生產外,均被要求停產整治
本報訊 浙江省長興縣超威電源有限公司2010年10月完工投產的年產1500萬只鉛蓄電池項目,投資4億元,占地280畝。但由于環保措施落實不到位,與周圍居民的衛生防護距離達不到500米的規定要求,當地環保部門嚴格按照標準對其進行了整治,所有涉鉛生產線全部拆除,搬遷至工業園區內。
對超威電源有限公司的整治只是浙江省重金屬污染治理的一個縮影。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在近期開展的浙江省節能減排審計中,對集中整治相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了核實,并赴部分企業進行現場調查。調查發現,截至2011年底,浙江省273家鉛蓄電池企業中已關閉210家,其余63家除23家達到驗收標準的企業允許正常生產外,10家企業原地停產整治,30家企業擬搬遷入園重建。此外,經排查發現的不在登記范圍內的55家無證無照或未經環保審批的鉛蓄電池企業也已全部被關停并取締,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鉛蓄電池的生產過程中,鉛污染物以鉛煙、鉛塵、酸霧和廢水等形式排放出來,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收集處理,將對空氣、水和土壤造成嚴重的污染,并將直接危害周圍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鉛蓄電池行業集中整治是近年來浙江省開展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重點工作之一。從工業結構來看,浙江省電鍍、電池、制革等涉重金屬加工業相對發達,化工和冶煉企業也為數不少,同時由于浙江省總體以民營經濟為主,企業規模小、數量多,重金屬污染問題一度比較突出。根據全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結果,2007年浙江省重金屬污染物產生量列全國第二,排放量列全國第一。有鑒于此,浙江省在2009年就成立了由副省長為組長,省發改委等13個相關單位組成的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并于2010年底在全國率先制定實施了《浙江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明確重金屬污染總量減排目標和各相關單位的工作職責,同時將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生態省建設目標任務書,確保任務責任落實到位。
在對涉重金屬行業開展集中整治的同時,浙江省嚴格行業準入制度,并注重加強重金屬執法監察能力建設,各地均配備了必要的重金屬現場執法取證、應急監測儀器設備,為嚴格監管執法提供了有力的技術保障。數據顯示,2011年浙江省重金屬排放總量大幅削減,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地表水國控斷面和集中式地表飲用水水源重金屬污染物均符合國家標準。(謝祥峰)
來源:中國審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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