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姜旭北京報道) 記者從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稱北京金融局)獲悉,北京金融局會同北京市委宣傳部等部門研究制定的《關于金融促進首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于近日公布。根據《意見》,自今年起至2015年,北京市將連續4年,每年統籌安排資金100億元,用于支持首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此外,北京將以現有各類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為基礎,加快聚集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拓展文化金融綜合試驗區的輻射范圍,形成文化金融機構聚集效應。
據北京金融局政策法規處負責人介紹,北京將鼓勵銀行機構通過多樣化金融方式助推文化創意企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增加為文化創意產業服務的特色支行、信貸專營機構、文化金融事業部等機構。爭取到“十二五”末,北京新增文化創意上市公司50家,形成“北京文化”板塊。重點推動市屬國有文化創意企業上市。大力培育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藝術品交易、設計服務、其他輔助服務等類別的文化創意上市公司。支持有條件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組建市場化的運營主體并發行債券或股票融資,重點培育2個至3個綜合收入超千億元的功能區,形成地標性的“文化航母”,建設5個至8個綜合收入過百億元的“文化金融試驗區”。
除資金支持外,北京市還加快完善文化創意產業信貸支持體系、創新文化創意產業直接融資體系、培養和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保險創新體系等。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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