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出臺《關于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制定30 條具體措施支持昆明打造文化名城。《意見》提出,工商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支持昆明利用民族文化交融和旅游資源豐富的優勢,開放文化市場,弘揚民族文化,把文化產業培育成昆明新的支柱產業。
《意見》從培育文化市場主體、規范文化市場秩序、創新服務舉措三方面提出支持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服務新興文化產業發展,促進廣告業持續發展,放寬企業名稱、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投資主體限制,加快城鄉文化一體化發展,開展“文化企業大走訪”活動,編制《昆明市文化產業市場主體分析報告》,建立文化企業行政指導制度,整治文化中介服務代理機構等具體措施,支持昆明文化產業繁榮發展。(劉元元)
來源:中國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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