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船舶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日前頒布實施,此發展規劃將成為引領未來福建船舶工業及配套業健康、有序、平穩、快速發展的指導性文件。
《規劃》是根據船舶工業所面臨的形勢,國家船舶產業政策和福建省船舶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實施情況而制訂的。是根據《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福建省《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和《船舶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等文件精神,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體現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兼顧造船、修船、拆船、游艇、船舶配套和海洋工程協調發展而規劃的。
《規劃》提出發展目標是:經過“十二五”發展,初步形成適應福建省以海峽西岸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結構優化、技術先進、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效益顯著的“四個船舶產業集中區的格局”。培育一個船舶貿易市場;造就二個船舶拆解集聚區;建設三個船舶配套工業園區和四個游艇工業園區;建立五個與外向型港口相適應的、具備國際化運作能力的修船基地;建成六個符合現代造船模式、產能100萬噸以上的現代化造船總裝廠。初步形成能修造大、中型船舶,配套產品本土化率高,海洋工程裝備顯著增長,游艇業興旺,船舶交易市場發達,有一定船舶拆解能力的船舶工業體系。建成具有福建特色品牌、在國內外有競爭力的修造船強省。
經過五年的發展,至“十二五”末,福建省年造船能力達到1200萬載重噸,實現年修造船產值1000億元。
在游艇業方面,加速廈漳灣游艇業發展,爭創成為游艇制造業大省,實現游艇業年創工業總產值100億元。
在船舶拆解方面,加快兩個船舶拆解集中區建設,實現船舶年拆解能力超過80萬凈噸,并實現拆解規范達到國際環保標準。
在船舶配套業方面,加速船舶配套業發展的同時,形成以漳州、泉州、福安三個船舶配套園區為主的格局,年實現船舶配套產值50億元。本土船舶配套裝船率達到20%以上。
來源: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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