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特約記者 王俞德)4月13日,四川省政府下發了《四川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對該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申報和監管作出了強制性要求,明確提出將其用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節能環保6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發展。
《辦法》規定,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推動符合國家和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納入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發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指導目錄的產品和項目。支持方式采取貸款貼息、資本金注入和專項補助3種方式,原則上貸款貼息40%,資本金注入40%,專項補助20%。項目所在市(州)或縣(市、區)對省級財政支持的項目資金按不少于20%配套。單個項目的支持金額和方式專門制訂細則實施,金額不高于5000萬元(含5000萬元)。
四川省6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項目的資金分配原則上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25%、新能源產業15%、高端裝備制造產業20%、新材料產業20%、生物產業10%、節能環保產業10%的比例安排。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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