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域經濟競爭力排名公布,江蘇廣東上海居前


    作者:唐佳蕾    時間:2012-03-02





    “十一五”期間中國省域經濟綜合競爭力孰強孰弱,日前已見分曉。記者從29日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召開的《“十一五”期間中國省域經濟綜合競爭力發展報告》藍皮書簡稱藍皮書發布會暨省域經濟研討會上獲悉,作為全國經濟綜合競爭力研究中心2012年重大研究成果的省域經濟競爭力藍皮書向社會公布了“十一五”期間中國內地31個省級行政區以及港澳臺地區經濟綜合競爭力的評價結果。2010年,江蘇、廣東、上海三省市位列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經濟綜合競爭力前三甲,與2006年相比,江蘇上升了3位,廣東保持不變,上海下降了2位。此外,在今年的評價報告中,根據港澳臺地區經濟發展的實際,課題組兼顧港、澳、臺地區和中國內地31個省級區域指標數據的可獲得性原則,構建了一個符合港澳臺在內的34個區域經濟綜合競爭力評價模型和指標體系,形成了由1個一級指標、8個二級指標、19個三級指標和103個四級指標組成的評價體系,對2006~2010年包括港澳臺地區和中國內地31個省市區在內的34個區域經濟綜合競爭力進行綜合評價排名。結果顯示,2010年,臺灣、香港分別居第一、第三位,澳門名列第九位。

      據悉,該《藍皮書》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根據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和201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順應全球經濟形勢和國內經濟社會發展任務的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更加注重科學發展、更加注重民生和更加注重統籌協調發展。此次公布的《藍皮書》是在廣泛征收和吸取國內權威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由1個一級指標、9個二級指標、25個三級指標和210個四級指標組成的評價體系。

      2010年全國各省、市、區經濟綜合競爭力處于上游區1~10位的依次為:江蘇省、廣東省、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山東省、天津市、遼寧省、福建省、湖北省;排在中游區11~20位的依次為內蒙古自治區、河北省、四川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黑龍江省、湖南省、重慶市、陜西省;處于下游區21~31位的依次排序為海南省、山西省、吉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云南省、貴州省、甘肅省、西藏自治區。

      與2006年相比較,排位上升的有11個省、市區,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重慶市,排位上升了6位,安徽省排位上升了4位,江蘇省和江西省排位均上升了3位,內蒙古自治區、湖北省、海南省、四川省排位均上升了2位,貴州省、陜西省、青海省排位均上升了1位;9個省、市區排位沒有變化,分別為天津市、遼寧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廣東省、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排位下降的有11個省、市區,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山西省,排位均下降了5位,其次是河南省,排位下降了4位,吉林省、黑龍江省、廣西壯族自治區3個省、市、區排位均下降了3位,河北省、上海市、湖南省3個省、市、區排位均下降了2位,北京市、云南省、甘肅省3個省、市、區排位均下降了1位。

      “十一五”期間,個別省、市、區經濟綜合競爭力排位的升降出現了跨區段變化,如湖北省由中游區升入上游區、重慶市由下游區升入中游區。

      從全國區域間經濟綜合競爭力的綜合測算和分差來看,2010年全國4大區域經濟綜合競爭力的評價分值依次為:東部地區46.77分、中部地區34.97分、西部地區29.99分、東北地區36.01分,4大區域的分值比差為1:0.75:0.648:0.77,西部地區經濟綜合競爭力分值與東部地區的差距有所縮小。與2006相比,西部地區與東部的差距縮小了2.23分,表明西部地區競爭力有所提升,但差距仍然較大,中部地區與東部地區的差距也有縮小。

      從2006-2010年區域經濟綜合競爭力平均分值變化情況看,四個地區平均分值都有明顯上升,其中西部地區分值上升最多,增加了2.73分;其次為中部地區和東北地區,分別增加了2.51分和1.45分;東部地區平均分值上升幅度相對小些,為0.51分。由此反映出中西部地區各省份經濟綜合競爭力平均而言提升比較快,與東部地區的差距呈現逐步縮小的趨勢,在“十一五”期間,我國四大區域經濟綜合競爭力發展的協調性得到明顯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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