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出臺《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全面發展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產業、文化的思路。《實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要在9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中醫科和中藥房,60%以上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立中醫門診和中藥柜。
《實施意見》提出,5年內新建1個國家級重點中醫專科(專病),培育1~2個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專科(專病)基地,建成14個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示范單位,并且鼓勵支持民營中醫醫療機構發展。
《實施意見》對推進中醫藥文化建設也提出了相應的目標任務,要求每所中醫醫院至少建設1處集中反映中醫藥文化的亮點,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衛生院每季度至少舉辦1次中醫藥科普知識講座,廣泛傳播中醫藥科普知識。5年內,4城區55歲以上居民的中醫藥科普普及率,要達到60%以上,同時開展針對青少年的中醫藥科普工作。
《實施意見》還提出,市財政每年安排150萬元中醫扶持專項經費,重點支持開展中醫藥特色服務、公立中醫醫院的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學科發展和中醫藥人才培養。在中醫醫院醫藥人員中,中醫藥人員比例要逐步達到70%,新進醫藥人員80%以上應為中醫藥人員。
《實施意見》明確,到2020年,把昆明建設成為面向東南亞,在全省乃至全國具有較大影響的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基地和中醫康復臨床研究中心,以及重要的中藥材種植基地和天然藥物研究、生產基地。(李嚴)
來源: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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