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肅新農合年補償金額提高至八萬元


    作者:宜秀萍    時間:2012-01-29





    近日,甘肅省衛生廳印發《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指導意見》,明確今年新農合基金籌資標準達到每人290元,其中中央、省、市、縣財政承擔240元,個人承擔50元。從今年起,各地終止新農合家庭賬戶和各種變相的家庭賬戶式補償模式,全部實行門診統籌,全面啟動按病種定額付費、限額付費、門診總額預付等多種支付方式改革。參合農民單次住院封頂線最高為4萬元,年內多次住院的累計補償金額提高到8萬元。

      意見規定,2012年,新農合基金只能用于參合農民醫療費用的補償。五保戶、低保戶、殘疾人、二女結扎戶、優撫對象等弱勢群體的個人參合資金,經核實后由民政部門解決。農民在市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總費用超過1萬元,且實際住院補償比低于50%時,按照住院總費用50%的比例補償,確保參合農民的切身利益。對參合農民在生產生活中發生的意外傷害無第三方責任人的,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同時,建議各地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落實意外傷害醫療補償政策。當年出生的新生兒,隨其母親享受新農合待遇,次年按規定繳費。

      意見明確,2012年全省所有的縣全部實行門診統籌,門診統籌就診范圍暫定在鄉鎮衛生院和符合條件的村衛生所,引導病人就近就醫。參合農民每人年度普通門診統籌補償封頂線為100元,可按戶人口數核定使用。參合農民在基金統籌區域內可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在醫院窗口直接報銷,逐步實現市級和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報。

      2012年3月1日起,全省執行新的統籌補償方案。(宜秀萍)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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