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助推文化產業大發展,日前,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臺了助推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的實施意見,意見共包含22條措施,從注冊登記、市場監管、執法辦案、消費維權等工商行政管理主要職能著手,推進文化產業發展。
據了解,意見中的22條措施有9條涉及到“發展文化市場主體”,重點通過降低門檻、靈活登記、指導幫扶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辦文化類市場主體,吸引國內外知名文化企業落戶重慶,扶持發展微型文化創意企業、廣告產業、網絡文化產業、文化中介行業、農村文化旅游產業等。
該意見還用3條措施,重點發揮政策傾斜作用,引導文化類市場主體采取企業集團形式,實施商標戰略,向基層延伸發展,實現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來支持文化企業做大做強,提升文化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據介紹,這3項措施包括:支持文化企業向基層、社區和農村延伸;支持文化企業做大做強;引導文化企業積極申請注冊商標,對市場占有率高、廣告宣傳面廣、社會影響力大的文化企業,鼓勵其申報著名、馳名商標。
其中,在降低企業集團組建條件、支持文化企業集團化經營方面,意見明確指出,內資文化企業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由最低5000萬元降至500萬元,母子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由最低1億元降至1000萬元,子公司數量由最低5家降至3家。外資企業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降至3000萬元人民幣或500萬美元,母子公司注冊資本總額降至5000萬元人民幣或600萬美元。
此外,根據意見,在支持文化體制改革方面,重慶市將著眼文化類市場主體的四種不同組織形式和發展階段,分別采取放寬核準條件、突破投資限制等措施,引導文化類市場主體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走市場化運作道路。
據了解,重慶市將綜合運用打假治劣、信用約束等手段,充分保障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進一步擴大社會文化消費需求,創造并維護有利于文化產業健康、快速、持續發展的市場環境。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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