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吉林省工信廳獲悉,“十二五”期間,吉林省將加快推進全省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力爭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運行機制多樣化、組織體系網絡化、創業服務專業化、服務平臺標準化、服務內容國際化的孵化基地發展格局。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起省、市、縣三級創業孵化服務體系,全省創業孵化基地總數達到400個,總孵化規模達到10000戶。
據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積極推進全省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就是為了充分發揮創業孵化基地在培育創業主體、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培育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建立和完善小企業的生成機制,從而進一步推動全省工業經濟的快速發展。為此,吉林省將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培育新興產業發展為導向,引導和扶持創業孵化基地通過落實創業扶持政策,搭建創業平臺,完善創業孵化服務功能,進而實現降低初創企業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和市場競爭能力的目標,同時為創業者和初創企業營造一個低門檻、低成本、低稅收、零費率的創業環境。
基于這一指導思想,“十二五”期間,吉林省將重點圍繞汽車、軌道客車、石化、農副產品加工、吉林特產、新能源、新材料、光電子、汽車電子、冶金、建材、紡織等產業,創建一批產業型、科技型、智力型、配套型和特色資源轉化型的創業孵化基地;培育一批服務設施相對完善、產業培育功能較強的創業孵化基地。從而實現創業孵化基地由“大而全”、“小而全”向專業化、產業化和效益化方向的轉變。到“十二五”末,全省省、市、縣三級創業孵化基地總數達到400個,總孵化規模達到10000戶。其中,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總數達到150個,重點培育科技型創業孵化基地10個,產業型創業孵化基地40個,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10個,打造5~8個國家級水平的創業孵化基地,總孵化規模達到7000戶以上,年新入孵小企業達500~600戶,年新增就業崗位2萬個以上,初步建立起省、市、縣三級創業孵化服務體系。
上述目標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2011年,新培育建設省級創業孵化基地10~12個,使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總數達到95個,總孵化規模達到4000戶以上,平均入孵率60%以上。第二階段為到2013年底,全省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總數達到120個,平均每年新培育10~13個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總孵化規模達到6000戶,平均入孵率達到70%,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基本實現全省縣(市、區)全覆蓋。第三階段為到2015年底,全省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總數達到150個,后兩年平均每年新培育15個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總孵化規模達到7000戶,平均入孵率達到80%。
在加快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過程中,吉林省根據以往的經驗和教訓,特別強調遵循以下三個原則:一是堅持充分利用現有閑置資源,節約建設成本的原則。要求各級政府要把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用地列入當地土地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并優先給予安排;有條件的地區可減免或緩繳土地出讓金,緩解創業孵化基地建設中資金緊張的壓力。二是堅持加強硬件設施建設和完善孵化服務功能并重的原則。在抓好硬件設施建設的同時強調更要注重孵化服務功能的建設,要求創業孵化基地要根據入孵企業的需求整合社會資源、拓展服務領域、豐富服務內容、更新服務理念、創新贏利模式、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堅持多元化投資、企業化管理的原則。積極倡導科研機構、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等不同投資主體參與創建創業孵化基地。
在此基礎上,吉林省將采取六項舉措推動創業孵化基地建設。主要包括:制定和落實優惠政策,加大對孵化基地的財稅扶持力度。要求各級政府都要設立創業孵化基地發展專項補助資金,支持創業孵化基地的建設和運營。創業孵化基地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創業孵化基地的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成本補貼和入孵企業房租補貼,以減輕創業孵化基地的運營成本負擔,降低入孵企業的創業成本。同時繼續協調工商、稅務等部門落實好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對創業孵化基地自用和租賃給入孵企業的房屋和土地,在一定限期內免征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以降低創業孵化基地的運營成本,為創業孵化基地可持續發展提供保證。
來源: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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