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全省民營經濟再上新臺階,加快實現富民強省,吉林省政府決定,在全省組織實施新一輪民營經濟騰飛計劃,為期3年。
據記者了解,“十一五”期間,吉林省由于成功實施了首輪民營經濟3年騰飛計劃,使全省民營經濟取得了長足發展,在促進經濟增長、優化產業結構、增加財政收入、擴大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吉林老工業基地振興做出了突出貢獻。截至2010年底,該省民營經濟主營業務收入已達1.39萬億元,上交稅金412億元,從業人員470萬人,企業戶數達到11.5萬戶;民營經濟增加值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由2006年的35%提高到49.2%,上交稅金比重由2006年的25.4%提高到34.1%,就業人員占全省城鎮職工總數的比重由2006年的54%提高到70%。
盡管如此,該省民營經濟總體上基礎還比較薄弱,突出表現為總量還不大,市場競爭能力還不強,同發達省份和全國平均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為此,吉林省決定實施新一輪民營經濟騰飛計劃。其主要發展目標和任務為:民營經濟總量大幅提升,到2013年,全省民營經濟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4萬億元,增長72%;全省中小企業年研發經費占全省企業比例達到30%以上;培訓高素質經營管理人才、小老板和創業者6萬名;重點培育1000戶年主營業務收入億元以上成長型企業,3年生成3萬個小企業;每年培育80~90個吉林省名牌產品,每年為中小企業融資400億元。
為確保完成以上目標和任務,吉林省將重點實施八項舉施,主要包括: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大力推動全民創業。堅持“非禁即入”原則,開放民間投資領域。鼓勵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以及其他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止的產業和領域。對初創小型企業,由注冊地政府按注冊資本金的30%~50%給予補助。新創辦的年營業收入12萬元以內的個體工商戶和企業,3年內地方稅收實繳部分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助;國家級和省級行政事業性收費中,地方留成部分3年內免收等。
加強企業孵化基地建設,擴大孵化基地規模,突出抓好企業生成。瞄準支柱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著力推動科技型、產業型、創業型孵化基地發展;創新管理體制、機制,推行政府引導、多元投資、市場運作、企業化管理,建立科學、規范、高效的運營機制,3年內建設國家級創業孵化基地5個,省級創業孵化基地120個,孵化總規模達到6000戶。
加強產業鏈接,打造與大企業匹配的產業鏈條。成立行業配套協作中心,組織企業開展配套協作項目對接,鼓勵大型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方式,加強與中小企業的協作配套,建立長效穩定的配套機制。實施產業鏈培育計劃,打造汽車、食品、石化、建筑、軌道客車等50個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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