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甘肅省“十三五”安全生產規劃》提出,完善小煤礦關閉退出以獎代補政策,推進煤礦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和兼并重組,健全地方煤礦準入、有序退出機制,全面改善和提升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到“十三五”末,全省煤礦數量控制在120處之內。
《規劃》提出,實施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到2020年煤礦采煤機械化程度達到85%以上,掘進機械化程度達到65%以上,標準化率達100%。
《規劃》提出,重點實施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工程,小煤礦機械化提升工程,瓦斯治理和利用示范工程,煤礦關閉退出工程,瓦斯、水害、火災、礦壓防治工程等五大工程。
為確保煤炭行業去產能工作取得實效,2016年甘肅省先后3批關閉了46處落后煤礦,涉及煤炭產能400余萬噸。4月份,甘肅省公示了全省關閉退出的30處小煤礦;8月份,甘肅關閉了13處落后煤礦;10月中旬,甘肅省再次關閉了3處落后煤礦。甘肅省政府介紹,關閉落后煤礦,是甘肅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必然選擇。
2016年以來,以關閉落后煤礦和控制新增產能為目標,甘肅煤炭行業去產能工作不斷推進。甘肅省發改委稱,從今年起,甘肅用3~5年時間退出產能1000萬噸。(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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