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浙江省溫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組織編制的《溫州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劃(2016年~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經溫州市政府同意,正式發布實施。以5年規劃的形式,在地級市開展海洋環境保護,在浙江省尚屬首次。
根據《規劃》,溫州市將在未來5年內新建7個海洋公園、6個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區,完善9個海洋牧場,生態化修復60公里海岸線,整治修復18處天然沙灘。
《規劃》明確,未來5年間,溫州市將通過開展環境整治與污染控制、生態保護與修復、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海洋環境管理能力建設、藍色溫州灣海洋生態建設以及重塑美麗樂清灣6方面主要工作,基本建成“美麗健康溫州海洋”,形成“金色海岸、藍色家園、風情海島”的新格局。
《規劃》明確了“十三五”期間溫州市海洋環境保護的主要考核指標,包括設置環境質量、污染控制、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3類16項指標。環境質量指標包括水質達標率、沉積物質量達標率、海洋生物質量達標率,到規劃期末均較2015年有所提升。污染控制指標中主要入海排污口達標排放率實現100%達標排放。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指標包括大陸自然岸線、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生態紅線占比均按溫州市海洋生態紅線劃定方案要求執行,海洋保護區面積不少于970平方公里。“十三五”期間,溫州市各海洋功能區的環境質量管控目標將作為海洋工程環境審批和各海洋功能區環境管控的重要依據。
與其他相關規劃緊密銜接,是《規劃》的一個重要特點。據溫州市海洋與漁業局資源環保處處長吳群力介紹,落實已有規劃和方案,整合、擴充相關內容,使之更加系統化,是《規劃》的成果之一。如《溫州市海洋功能區劃(2013年~2020年)》,對一級類海洋功能區進行了二級類細分。《規劃》在對基準年水和沉積物環境質量現狀進行評價時,均依據《溫州市海洋功能區劃》的環境保護要求作為評價標準。在《溫州市城市總體規劃》中,確定了溫州“負山面水半環行”的城市形態,其中涉及5個海洋自然保護區,以及濱海生態防護帶建設,也在《規劃》中落實并擴充,保護區數量增加。
據悉,近年來溫州沿海地區經濟迅速發展,港口及濱海工業日益增長,提升了溫州沿海對外開放的整體水平。與此同時,海洋資源利用、海洋產業發展、海洋生態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成為制約溫州海洋經濟發展的瓶頸。2015年洞頭撤縣設區,將溫州市區向東延伸50公里,標志著該市由“甌江時代”邁入“東海時代”,也意味著溫州進入了“拓展藍色經濟空間、發展壯大海洋經濟”的關鍵時期。《規劃》的實施,將為溫州走以生態文明為前提的海洋強市道路提供保障。(記者 安海燕 通訊員 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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