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批復同意重慶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至此,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總數達到17個。
近一段時間,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審批速度明顯加快。今年3月,國務院批準設立河南鄭洛新、山東半島、遼寧沈大三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6月,又批復建設福廈泉和合蕪蚌兩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7月重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獲批。
中科院中國高新區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會武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自創區審批速度加快,一是黨中央、國務院深入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需要,統籌優化空間布局,以國家自創區為杠杠,自上而下加快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步伐;二是隨著改革的深入實施,希望地方政府發揮各自的積極性,結合地區經濟發展特點,開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政策探索、深化改革和新型產業培育,爭取自下而上形成一批新的改革亮點。
“重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獲批后,重慶市委、市政府將更加重視高新區發展,尤其是協調重慶高新區與兩江新區協同發展,也有利于推動重慶與成都在西南地區圍繞創新發展形成‘你追我趕’的新局面。”劉會武表示。
根據批復文件,重慶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要充分發揮重慶的產業優勢、體制優勢和開放優勢,著力建設技術創新體系、新型產業體系、制度創新體系和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全面推進對內對外開放,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西部創新中心,努力把重慶高新區建設成為創新驅動引領區、軍民融合示范區、科技體制改革試驗區、內陸開放先導區。
國務院批復同意重慶高新區享受國家自創區相關政策,同時結合自身特點,不斷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積極開展科技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軍民深度融合、股權激勵、科技金融結合、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人才培養與引進、新型創新組織培育等方面探索示范。
此外,國務院同意將重慶高新區建設國家自創區工作納入國家自創區部際協調小組統籌指導,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研究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在重大項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試、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同時,批復要求重慶市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同推進機制,搭建創新合作的聯動平臺,認真組織編制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分工,集成推進重慶高新區建設國家自創區各項工作。
據了解,重慶高新區獲批建設國家自創區后,將全面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包括已全面推廣的中關村六項政策,其中稅收優惠政策包括給予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股權獎勵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限合伙制創投企業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對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轉讓,參照技術轉讓給予所得稅減免優惠等。(記者李爭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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