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方案經國務院審議通過后,在部分區域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工作進入實施階段。”近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海市副市長周波在介紹上海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有關情況時表示,上海將實施四方面重點任務、六方面重點改革和十項具體改革舉措,力爭通過3年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在科技金融創新、人才引進、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國資國企、開放創新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創新改革成果,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改革經驗,破解一批制約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瓶頸問題。力爭到2020年,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基本框架,為我國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提供有力支撐。到2030年,著力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創新驅動發展走在全國前頭,走在世界前列。
周波介紹說,2015年5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并研究起草了《上海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方案》。今年3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該方案,標志著在部分區域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工作進入實施階段。
周波在詳解上海建設全球科技創新中心方案時表示,該方案提出了四方面重點任務:一是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依托張江地區已形成的大科學設施基礎,進一步打造高度集聚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建設一流研究型大學,匯聚全球頂尖科研機構和一流研究團隊,建立符合科學規律、自由開放的制度環境。
二是建設共性技術研發和轉化平臺。重點在信息技術、生命科學、高端裝備等領域布局一批開放式共性技術研發平臺,以及一批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
三是實施引領產業發展的重大戰略項目和基礎工程。結合國家戰略布局,依托上海基礎和優勢,實施一批重大戰略項目和基礎工程,率先突破一批關鍵技術,加快促進新興產業發展。
四是推進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搭建“雙創”平臺,完善創新服務,打造創新要素集聚、創新特色鮮明、創新功能突出、適宜創新創業、具有較強輻射帶動力的創新集聚區。
同時,周波介紹了該方案提出的六項重點改革內容:一是建立符合創新規律的政府管理制度,著力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用有效的“管”促進更多的“放”,減少政府對企業創新活動的行政干預,釋放全社會創新活力和潛能。
二是構建市場導向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發揮市場在創新要素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產權交易、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的高效機制。
三是完善激勵創新的收益分配機制,建立尊重知識、尊重創新、讓創新主體獲益的股權激勵、收益分配等制度,讓創新主體自主決定科研經費使用、成果轉移轉化等,更大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
四是健全企業主體的創新投入機制,發揮金融財稅政策對科技創新投入的放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技創新的投融資體系。
五是建立積極靈活的創新人才發展制度,形成集聚人才、培養人才的長效機制,營造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政策環境。
六是構建跨境融合的開放合作新機制,發揮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優勢,創新合作方式和機制,營造更加適應于創新要素跨境流動的便利環境。
“根據以上六個方面的改革重點,上海將在國家授權下實施十項先行先試改革舉措。”周波介紹說,十項舉措包括:研究探索鼓勵創新創業的普惠稅制;探索開展投貸聯動等金融服務模式創新;改革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市場制度;擴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范圍;完善股權激勵機制;探索發展新型產業技術研發組織;開展海外人才永久居留便利服務等試點;簡化外商投資管理;改革藥品注冊和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科學規律的國家科學中心運行管理制度。
周波表示,在建設全球科創中心的氛圍下,上海的創新氛圍良好,“大家對于創新的寬容度不斷提高”。他說,創新就有失敗的風險,很多上海企業家在傳統上難以忍受失敗,現在大家都能寬容接受。
“上海市人大也出臺了關于鼓勵創新和改革的決定,其中就建立了容錯機制,很多企業也把它寫進了公司的章程。全社會的創新意識在進一步增強。”周波說。(記者張偉)
轉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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