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大慶市市場監管局獲悉,2019年度企業年報工作已經結束。截至6月30日,全市應報企業40982戶,已報企業38448戶。
“今年企業年報率為93.82%,創下了年報制度自2014年實施6年來歷史最高水平。”市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年報制度實施6年來,隨著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政策深入民心,已被企業普遍接受,無論企業盈利與否,只要企業有繼續經營意愿的都會積極年報。盡管今年受疫情影響,2019年度大慶市企業年報增幅加速時期延遲,企業完成年報填報工作比以往年度晚一個月有余,但企業年報工作再次上升3.4個百分點。
據了解,2016年度、2017年度年報期間,大慶市作為黑龍江省自主年報試點城市,年報率分別為83.11%和89.74%。此后結束試點工作的大慶市企業年報率也一直持續上升。2018年度企業年報率為90.43%,今年市市場監管局在總結以往經驗基礎上,認真研究采取宣傳、引導、融合、共治、督導、清理等6項措施,打出“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動全市企業年報公示工作。
“今年仍有2543戶企業未依法履行年報公示義務,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這些企業面臨被信用懲戒的處境。”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未在法定期限內申報并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將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那么,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如何能解除“異常”狀態?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企業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查實后進行移除。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可在補報未報年份年度報告并公示后,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可在履行公示義務后,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需要先更正企業公示信息后,才能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即“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符”),可以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也可以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重新取得聯系,進而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記者潘爽)
轉自:大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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