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貫徹〈國務院關于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完善港航物流體系、發展航運服務產業、推動海運業改革創新、完善海運業發展環境等4個方面提出20項措施,加快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根據《方案》,上海市將不斷加快海港樞紐建設,完善海港集疏運體系,積極參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港航企業實施國際化戰略,構建海上支點和服務網絡,優化港口和航線布局,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品牌海運企業。同時,將大力推進綠色港航建設,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推動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編制,鼓勵航運企業積極參與碳排放試點工作,實現可持續發展。
在發展航運服務產業方面,《方案》提出,上海市將積極推動傳統航運服務業轉型升級,引導港口企業由主要提供裝卸倉儲服務向提供裝卸倉儲服務和現代港口服務并重轉變。提高航運金融服務水平,依托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集聚和發展商業銀行航運融資服務機構、資金結算中心、航運產業基金等金融機構,提升船舶融資、資金結算能力。建成有影響力的郵輪母港。創造良好投資環境,鼓勵社會資本與郵輪公司及相關旅游經營單位聯合組建上海本土郵輪公司,鼓勵國際郵輪公司、郵輪組織在上海設立地區性總部。
在推動海運業改革創新方面,《方案》明確,將深化國有港航企業改革,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港航企業,推動海運企業兼并重組,促進專業化、規模化經營。推動海運業管理創新,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內,試點推動國際船舶運輸、國際船舶管理、國際海運貨物裝卸、公共國際船舶代理、國際海上集裝箱站和堆場等海運服務領域外資準入的進一步開放。探索航運中心功能創新,利用上海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平臺,豐富拓展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內涵,探索創新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航運發展制度和模式。
《方案》提出,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出發點和主要任務。上海將利用自貿區先行先試平臺,著力構建海運業改革開放的新優勢,開創海運發展的新局面,通過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升海運業對“一帶一路”戰略實施的支撐和保障能力。(記者蘭圣偉朱彧)
來源:中國海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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