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出臺《哈爾濱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哈市政府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政策性基金,引導和扶持創業投資企業。《辦法》規定,哈爾濱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是為促進區域創業投資體系發展,由市政府設立并按市場化方式運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
引導和扶持在哈爾濱市行政區范圍內設立創業投資企業,鼓勵子基金投資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重點發展領域,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子基金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等早、中期的創業企業。引導基金總規模不少于10億元人民幣,退出后回收的本金及收益繼續用于引導基金滾動發展。在引導基金已收回全部投資額的情況下,子基金完成在黑龍江省內投資指標,且在哈爾濱市投資的項目有收益,引導基金將哈爾濱市投資項目所獲得收益的50%獎勵給子基金管理機構。(徐東祥記者李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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