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次調整的時間和人員范圍是:從2012年1月1日起,為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
該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介紹說,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了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高齡人員等群體將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也將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規定予以傾斜。
在普遍調整中,將分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一是為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二是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我省將再適當提高一些特殊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對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5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6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8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9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110元;年滿90周歲125元。
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職改)部門批準組建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并被聘任在企業技術管理崗位上工作的正高級、副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200元、180元。
退休前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并被聘任在企業技能崗位上工作的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退休前沒有取得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但在1986年1月24日職稱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并被聘任在企業技術管理崗位上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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