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3月1日起實施 2月24日,省政府召開了《河南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新聞發布會。 省氣象局相關負責人說,如果氣象設施和氣象觀測場的探測環境受到損壞,將直接影響到氣象觀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直接影響到氣象服務的質量和效果。 為徹底解決面臨的問題,我省于2009年正式啟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立法程序,經過三年多的調研、起草、征求意見,形成了《河南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并在2011年12月21日省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通過。它標志著我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法律體系基本完成。 《辦法》規定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有: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進行劃定、公告和備案制度,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制度,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避免影響氣象設施和探測環境保護制度,監督檢查工作制度,法律責任追究制度。 該《辦法》將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