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環境監察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管理粗放、權責不清、效率不高等問題,我省經過幾年的探索,初步建立了“定責、履責、問責”的網格化責任管理體系。將省、市、縣各級監管區域劃分為若干主體網格和單元網格,通過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工作任務和具體責任分解到各級機構、細化到每個崗位、量化到每個點源,從而提高了執法人員的自覺性。去年,我省共查處糾正環境違法行為6700余起,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721起,全省環境監察人員未發生明顯的違法違紀問題,網格化責任管理的施行,既大大提高了執法效能,也保護了監管人員。
張力軍對我省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給予大力肯定,他說,“十二五”期間環境監管方面將重點破解“不想查、不會查、不敢查”三大環境執法難題,各地要學習河南的經驗,創新環境監管機制,提升執法效能。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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