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通報】濮陽市連發3起重特大事故
據通報,1月24日16時許,一輛豫JX1208桑塔納轎車行至106國道清豐縣境內時,撞到公路東側的警示樁失控后,與對向行駛的一輛現代轎車相撞,致桑塔納轎車駕乘人員4人當場死亡,現代轎車駕乘人員5人受傷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經檢驗,桑塔納轎車司機存在無證駕駛、醉酒駕駛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2月2日5時40分許,在大廣高速清豐縣境內,一輛京PW3U70捷達轎車撞開東側護欄后,墜落道路護坡上起火燃燒。車上3人當場死亡、2人受傷。經查,司機存在疲勞駕駛行為。
2月5日13時21分,在大廣高速豫冀界南約200米,一輛京NH8P88榮威轎車沖破中央隔離設施駛入道路西半幅,與遼PE3502重型貨車相撞,貨車側翻,轎車內4人當場死亡。經查,轎車司機存在疲勞駕駛行為。
省交警總隊統計,濮陽市轄區內連發的這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占春節過后全省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半。
【約談問責】濮陽市政府向省政府做檢查
昨日,約談中,省政府認為這三起事故暴露出濮陽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嚴重的宣傳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
參加約談的有省公安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安監局、省交警總隊的相關負責人。
約談會上,濮陽市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副局長陳曉陽,向省政府檢討了濮陽市在交通安全宣傳、路面管控、查禁酒駕方面存在的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問題,表示今后將在加強分析研判、完善解決對策、創新警務機制、提高管控能力、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等方面采取措施。
濮陽市政府郭嚴峻代表濮陽市政府向省政府做深刻檢查的同時表示,立即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把道路交通管理列入今年市政府目標管理。
省政府要求濮陽市政府,立即開展隱患排查;對大客車、農用車非法載人等真正管起來;黨政機關要帶頭遵守《道路交通法》,發動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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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談制度,是指上級組織部門對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確履行職責,或未按時完成重要工作任務的下級組織部門所進行的問責談話制度。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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