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將啟動限價房建設 土地出讓方式有望普遍化


    作者:張高峰    時間:2011-12-02





    省政府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的城市,一律不得興建和購置政府辦公用房。

    為解決部分城市中等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難,河南即將在全省范圍啟動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其中“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等土地出讓方式有望成為普遍性舉措。

    進展

    全省將啟動限價商品住房建設

    河南目前在建的保障房類型繁多,絕大部分將用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需要。到2015年,全省城鎮居民保障房覆蓋面有望達到20%。

    《意見》透露,河南將在全省范圍內探索開展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其中,“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等土地出讓方式有望成為普遍性舉措,限價商品住房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建立。

    省政府明確此類住房的供應對象為中等收入住房困難的城鎮居民家庭、征地拆遷過程中涉及的農民家庭以及省轄市政府規定的其他家庭。

    此外,在土地供應方面,沒有按規定時限落實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計劃的省轄市、縣(市),省國土部門將一律停辦當地商業開發土地供應手續,不得進行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

    新規

    保障房任務完不成,不得建政府辦公用房

    相比以往的保障房建設措施,此次發布的《意見》在責任明確上對地方政府措辭嚴厲。

    在財政投入方面,《意見》提及,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的城市,一律不得興建和購置政府辦公用房。

    此外,《意見》再次提及了“約談”機制。對于保障房建設明顯滯后且未能按規定時間節點完成工作進度、工程質量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不規范且社會反映強烈的省轄市、縣(市、區),其政府主要負責人將被省政府約談。

    今年7月份和9月份,省政府曾分別對新鄉、平頂山、開封、信陽、南陽、焦作等省轄市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之后,上述多個地方的保障房建設進度明顯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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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取土地出讓收益的一成作為教育資金

    重點用于發展農村基礎教育

    河南商報訊(記者張高峰)省政府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財政教育投入的實施意見》,再次要求各省轄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10%比例提取教育資金,重點用于農村基礎教育發展。

    通俗來講,就是地方政府賣地收入的10%,要作為專項資金用于教育事業投入。這是河南今年以來為增加財政性教育經費而走的多步棋之一。

    過去10年間,河南的公共財政教育投入從96億元(含中央補助資金)增加到609億元,年均增長率達到22.8%,2010年的教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達到17.8%,雖已成為我省公共財政的第一大支出,但仍不足以達到教育經費占GDP4%的投入目標。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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