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提高新農合籌資水平的要求,2011年新農合各級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120元增至每人每年200元,農民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50元。新的統籌補償方案河南省已于今年實施。但由于2011年河南省的新農合個人繳費工作已于先期結束,因此2011年農民個人繳費30元的標準暫未提高,2012年按每人每年50元的繳費標準到位實施。
省衛生廳要求,各地要通過多種形式做好宣傳引導工作,讓農民真正理解最新的籌資和補償政策,提高農民參合的積極性。在籌資過程中,要繼續堅持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的原則,嚴禁為追求參合率而強行讓單位和個人為農民墊資參合等錯誤做法。農村中小學生應當隨父母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不得重復參合(保),重復享受補償待遇。
據了解,河南省2012年新農合籌資工作現已在各地陸續展開,原則上于今年年底結束,在外地打工的農民繳費可以延長至明年春節。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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