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記者從鶴壁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鶴壁市民營企業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3年11月30日經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查批準,將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省首部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地方性法規。
為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推動民營企業轉型升級、改革創新,鶴壁市人大常委會及時啟動《條例》的立法程序,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廣泛進行立法調研、深入開展專題論證,按時完成了立法任務。
《條例》共二十八條,第一條至第六條為總則性的規定,涵蓋立法目的、適用范圍、政府及部門職責;第七條至第十七條為核心性的規定,側重于需要保護的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第十八條至第二十四條側重于保障措施,對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司法機關的公正司法作出規定;最后為法律責任和附則。《條例》對民營企業權益從市場準入、資源配置、融資貸款、人才引進等方面進行保障;規定加強政務誠信建設,促進政府誠信履約;對該市打造的“五位一體”創新服務機制通過法規的形式予以明確。(記者 陳晨 蔣曉芳)
轉自: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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