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城市空間發展“立規矩” 鄭州市發布多層級規劃體系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5-07-20





      給城市空間發展裝上“導航系統”,讓每一寸土地的規劃都有章可循。鄭州市政府近日印發《鄭州市詳細規劃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鄭州市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批和管理,提高規劃管理效率,保障國土空間規劃有效實施,為城市空間治理效能提升提供制度支撐。


      在規劃體系構建上,《規定》重構了鄭州市主城區“市級總體規劃—市級專項規劃—分區規劃—單元詳規—街坊詳規”的規劃傳導體系,將詳細規劃分為單元詳細規劃和街坊詳細規劃兩個層面。單元細詳規劃重點承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等確定的主導功能、人口總量、公共服務設施等內容;街坊詳細規則具體到街坊層面,確定建設用地范圍、規劃用地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指標以及各類設施的法定規劃。


      編制與審批方面,《規定》對不同區域的規劃編制主體做出明確劃分。市內五區的單元詳規由市資源規劃局會同各區政府組織編制,開發區的單元詳規則由各開發區管委會組織編制,且均須報市政府批準。


      值得注意的是,單元詳規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三十日。街坊詳規報送審批前,各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對街坊詳規草案進行審查,符合單元詳規確定的用地功能、容積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綠地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等內容的,應當依法將街坊詳規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三十日。同時要求,除依法不予公開的外,詳細規劃經批準后二十日內,需通過政府網站或規劃展覽館等途徑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針對詳細規劃調整,《規定》明確,經依法批準的詳細規劃不得擅自調整,確須調整的,分為重大修改、局部調整和技術修正,并分別規定了相應的情形和程序。調整后的規劃方案須按規定程序報批并公示,同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


      實施與管理方面,《規定》強調,經依法批準的詳細規劃是資源規劃主管部門開展相關工作的依據,通過劃撥、出讓等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開發建設,必須符合詳細規劃要求。同時,要將依法批準的詳細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建立“編制—審查—實施—監督”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


      與此同時,單元詳規以一個或多個相鄰單元為編制范圍,應編盡編,有序實現城鎮開發邊界內單元詳規全覆蓋。街坊詳規是依據單元詳規、結合土地政策、針對建設實施,強調規劃管控內容的落實。兩個層次規劃可同步編制,也可分期編制。(記者 董艷竹)


      轉自: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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