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后對企業正常經營和個人信用有哪些影響?如何申請信用修復?12月9日,在2025河南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系列第四場新聞發布會上,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輝在答記者問中介紹,為激勵民營企業誠信經營、輕裝上陣,全省法院在依法嚴格加強對被執行人失信懲戒的同時,也非常注重對民營企業的失信進行信用修復。
明確信用修復條件、流程、各級法院聯系人
為主動糾正失信的企業暢通修復通道。對于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者主動糾正其他失信行為的被執行企業,省法院要求,及時對被執行企業屏蔽失信信息。為了暢通信用修復渠道,省法院聯合省發展改革委制定了《失信信息信用修復流程指引》,明確信用修復的條件、流程、各級法院聯系人,并在信用中國等網站上公布。有修復信用需求的企業,可以及時聯系到相關法院,各法院都有專人對接處理,確保及時核實后為企業修復信用。
超1.4萬家符合條件民營企業被移出失信名單庫
開展對被執行企業的失信清理專項行動。今年上半年,省法院聯動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省被納入失信名單的3.5萬家企業,圍繞企業的行業屬性、企業性質、注冊資本、債務性質,以及被納失次數等情況,進行深入分析研判,識別企業失信的原因,摸清失信清理的難點,明確分類處置的方法。對于有履行意愿一時困難的企業,積極促成與債權人達成和解,爭取債權人的理解;對于被執行企業不能履行債務導致債權人不同意修復信用的,引導被執行企業提供充分有效擔保;對于因不申報財產被納入失信名單的,引導被執行企業積極補充申報消除失信行為;對于不履行和解協議的,督促被執行企業積極恢復履行。對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企業,及時進行信用修復。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修復企業失信信息9.4萬條,超過1.4萬家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從失信名單庫中移出。今年以來,全省修復失信信息的企業數量大于新近被納入失信名單的數量,讓更多市場主體及時回血。
建立守信激勵機制幫助企業“輕裝上陣”
對誠信履行的企業加強守信激勵。為了弘揚誠信理念、激勵當事人主動履行生效裁判,全省法院建立了守信激勵機制。對主動爭取執行和解、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主動為其出具信用修復證明材料,幫助企業“輕裝上陣”再出發。比如,南陽新野法院在辦理兩家小型棉紡織企業設備租賃糾紛案件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繼續合作。結案后,新野法院向被執行企業出具信用修復證明,讓急需融資恢復生產的被執行企業順利通過金融機構審批,獲得融資恢復正常生產。新鄉中院為誠信履行義務的當事人頒發《主動履行生效裁判證明書》和《履行完畢告知書》,通過正向激勵,彰顯“守信光榮”的司法導向,推動被執行人從“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轉變。
接下來,省法院將繼續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把失信與“失能”區分認定工作做得更加扎實,提高失信懲戒的精細化、精準化管理。同時,加強執行與破產程序銜接,助力危困企業重整再生,依法出清僵尸企業,有效釋放市場資源;強化媒體協作,宣傳誠信案例,助力營造守信踐諾的社會氛圍。(記者 申華 王怡瀟)
轉自:河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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