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聯合印發《河南省清理規范涉企保證金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清理規范涉企保證金工作。
《方案》明確規定,行政機關設立,由企業繳納或承擔的各類保證金包括保障金、抵押金、擔保金,以下統稱保證金,均納入此次清理規范的范圍。工程建設領域的保證金,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另行專項清理規范。
根據《方案》要求,凡是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準的保證金項目,一律取消。國家已明令取消、停征的保證金項目,要嚴格落實到位。已到期或符合返還條件的保證金,由征收部門制定返還進度表限時返還。凡是能夠通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解決的事項,不得設立保證金項目。對管理職能相同或相近的保證金項目予以合并管理,統一繳納標準。作為設立保證金依據的法律、法規作出調整的,及時按照調整后的法律、法規對保證金名目、繳納形式、繳納額度、返還周期等進行更新規范。在滿足監管要求的前提下,縮短資金占用時間,減輕企業經濟負擔。
《方案》提出,在摸清保證金項目底數基礎上,梳理并建立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探索完善保證金管理模式,監督保證金返還進度。各地、各部門要研究創新涉企保證金繳納方式,探索對誠信記錄良好的企業免收保證金或適當降低繳納比例(額度),適度擴大企業通過銀行保函方式繳納保證金試點。
《方案》強調,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大對本系統內保證金收繳、返還工作的檢查力度,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充分發揮審計機關作用,加強對涉企保證金的審計監督。同時設立并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依法查處和曝光違規收取涉企保證金的行為。(記者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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