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氣價也將從湖南、河南等試點推向全國
國家相關部門已確定,在民用領域實行階梯電價與階梯氣價改革。
這意味著,居民階梯電價征求意見一年之后,即將付諸實踐;而階梯氣價也將在地方試點基礎上推向全國。居民用電氣將實行“階梯累進計價”,對用戶消費的電氣量分段定價,資源價格隨使用量增加逐級遞增。
不過,這一改革仍是行政調控,政府仍未從資源產品定價領域退出。“能源領域改革,最迫切的是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目前,電力、油氣產業仍然缺少靈活的、基于市場的定價機制。”接近發改委的消息人士稱。
2010年10月,國家發改委公布《階梯電價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每月超過基本用電量后,每度電提價不低于0.20元。但由于通脹壓力,居民階梯電價方案一直擱置。
今年5月份,發改委上調山西等15個省市統調火電企業上網電價,銷售電價相應調整,但居民用電價暫未調整。
居民用氣方面,此前,湖南、河南、河北等地已經開始試點施行階梯氣價。以河南鄭州為例,居民月用氣在50立方米以下時,氣價為1.9元/立方米;超過50立方米后,超出部分按2.2元/立方米計算。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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