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林地承包經營保護林農合法權益
今年我省將建首批林地承包糾紛仲裁庭
3月9日,從省林業廳傳來消息,今年我省將進一步完善林改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使全省集體林地家庭承包率提高到75%;同時,首批建立10個以上縣級林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庭,其中,洛陽、三門峽、南陽、信陽各成立2個,鄭州、平頂山、安陽、新鄉各成立1個。
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就是以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為主要內容,是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從耕地向林地的拓展。
河南省林業廳副廳長李軍表示,今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有關規定,我省縣級林業部門將盡快加入本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成為其成員單位。林地面積較大的縣(市、區)將設立“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辦公室”和“林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庭”,聘任威信較高、熟悉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林業仲裁員,對出現的承包經營糾紛,及時調解和處理。
為切實提高家庭承包率,真正落實林農的經營權、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前不久召開的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集體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的監督管理,對已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地方,要嚴格履行承包經營合同。
來源: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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