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紅)今后,公務員手中的“鐵飯碗”將被打破。昨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經國家公務員局批準,全省正式啟動聘任制公務員試點,首批列入試點的城市為鄭州、焦作、洛陽、平頂山。
聘任制公務員采用合同制
聘任制公務員,是指機關在規定的編制和工資經費限額內,經中央或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職、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機關聘任公務員可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程序公開招聘,也可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通俗地說,聘任制公務員就是實行合同制。合同期間,享受公務員編制和相關福利,合同結束,不再享受編制和福利。
此次我省啟動的公務員聘任制,針對的是通過正常公務員招錄程序不容易引進、具備高層次專業技術的人員。這種新的模式,主要針對通過聘任制方式新進入公務員隊伍的人員,不是對所有的公務員都實行聘任制。
首批試點聘任專業性職位
據介紹,聘任制公務員主要有兩類:一是專業性較強的職位,指需要特殊技能或經驗資歷、技術性較強的職位。二是輔助性職位,指事務性較強,主要為機關日常行政事務提供一般性的行政輔助、后勤保障服務的職位。
今年我省首先在鄭州、焦作、洛陽、平頂山進行聘任制公務員試點,重點針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今年對輔助性職位暫時不試行。
聘任合同期限為1~5年
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按照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的聘任合同,確定機關與所聘公務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聘任合同期限為1~5年。首次簽訂聘任合同可約定1~6個月試用期。
聘任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聘任合同期滿或當事人約定的聘任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任合同即行終止。聘任合同解除或終止,聘任人員不再具有聘任制公務員身份。
工資實行協議制按月支付
聘任制公務員的考核一般按照年度進行,必要時可增加聘期考核,考核結果應向本人反饋。
聘任制公務員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規定進行登記或備案。人事檔案由招聘機關管理和保存。招聘機關根據有關規定,依據聘任合同全面考核聘任制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確定的工作任務情況。
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協議工資制,工資按月支付。一些特殊職位,可實行年薪制。機關將根據聘任職位,綜合考慮市場同類人員工資水平、保險待遇和本單位其他公務員的工資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聘任公務員崗位待遇。
來源: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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