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從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日前,該局制定出臺《行政相對人法律風險及防控制度》和《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
梳理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
行政相對人法律風險防控制度是指行政執法機關通過梳理行政相對人違法風險點,發現并改進行政管理不足,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務能力,同時有針對性地實施行政指導,幫助和督促行政相對人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采取積極預防措施,防止出現和主動糾正違法行為的一種柔性執法制度。法律風險防控制度推行范圍由各級市場監管行政執法部門在全市全面推行。
經廣泛征求意見,南陽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了《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相對人法律風險及防控措施公示表》,并向社會公布。
南陽市市場監管局通過對近年來在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和已辦結的行政執法案件(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進行梳理分析,根據違法行為表現形式、危害后果、發生的概率等劃分風險等級。根據梳理的風險點,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并公開征求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機關在日常管理、行政執法過程中,根據風險等級,提前介入、主動提醒,及時靈活實施行政指導,最大限度地防控行政相對人違法風險;有條件的可通過互聯網、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識別、自動預警、主動介入。
行政相對人法律風險防控制度的建立,發現并改進行政管理不足,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務能力,有針對性地實施行政指導,也幫助和督促行政相對人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采取積極預防措施,防止出現和主動糾正違法行為。
59種行為,及時改正可免于處罰
為進一步優化南陽市營商環境,推進包容審慎監管,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按照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的要求,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南陽市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在南陽市全面推開。
清單以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原則,包括兩種情形,一類是法律規定中有具體罰則,但是由于違法情節輕微并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處罰。另一類是法律法規規定先行責令改正,及時改正之后則不予處罰的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共20項。這20項違法行為是根據目前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的行政處罰較輕,例如“警告”或較低數額的罰款。對這20項違法行為在免于或減輕適用上主要設定了以下幾個條件:首次實施違法行為;立即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機關責令整改的期限內改正;未造成實際后果;能夠證明為“輕微違法行為”的其他條件。
法律法規規定及時改正之后則不予處罰的行為,共39項。這些行為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先行責令改正,及時改正之后無需行政處罰,如果拒不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再給予行政處罰的情形。(倪申 張琴 張長坡 姜駿 祁曉松)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