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等四省律師“上書”教育部 呼吁取消戶籍限制


    時間:2012-07-16





    昨日,河南、山東、安徽、湖北四省8位律師聯合致信教育部,反映北京部屬高校招生中存在嚴重地域歧視問題,建議教育部改革招生制度,取消高考的戶籍限制,增加河南等地的高等教育投資,并增加這些省份的招生名額。該建議信已寄往教育部。

      調查

      在京高校招生存在嚴重地域歧視

      本次活動的發起人之一、河南亞太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常伯陽說:“北京很多部屬高校的招生計劃存在地域歧視。”他們搜集了15家位于北京的部屬高校在河南、湖北、山東、四川、河北、安徽等幾個高考大省的招生計劃,并與北京做了對比。

      其中,2012年北京大學在北京本地計劃招生619名(含文理科、醫學部),而在河南則僅僅招錄108名,在安徽只計劃招錄45名;中央財經大學在北京的招生計劃是268名,而在河南只計劃招生104名,在湖北的招生計劃只有64名。

      昨日,常伯陽聯合本省及山東、安徽、湖北的7位律師,聯合致信教育部。

      建議信里寫道,“招生比例的嚴重失衡與憲法精神相悖。《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此處的平等不僅僅指法律制定、法律適用的平等,也指‘任何公權力機關都不能通過任何形式對公民予以任何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公平對待”。《教育法》規定:“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機會。”

      而建議信發起人之一、山東律師劉書慶說,河南、山東、安徽、湖北等地參加高考的人數規模都遠遠超過了北京。山東2012年參加高考的人數有55萬,四川有53.8萬,安徽有50.6萬,湖北46.2萬,而河南有82.5萬人,居全國之最。“但北京只有7.3萬人,還不及河南的十分之一。”劉書慶說。

      建議信發起人之一、安徽律師鄭繼能則認為,雖然人口因素不是制定高考招生計劃時考慮的唯一因素,但忽略人口因素制定出的高考招生計劃,公平性很難保證,且難讓人信服。

      建議

      啟動高考招生體制改革,取消戶籍限制

      建議信認為,教育部作為主管全國教育的部級行政機關,有責任和義務保證教育公平。目前的各高校施行的高考招生指標制度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早不合時宜,應該取消。

      在現有的招生體制未改革之前,教育部應該對各高校提交的招生計劃嚴格審查,應該增加在河南等高考大省的招生名額,從而確保各高校在全國的招生應參照考生數量等因素,保證招生比例均衡。

      建議信同時認為,國家應加大對河南、安徽、湖北、山東、四川等高等教育資源匱乏地方的財政、師資投入,推進教育均衡發展。同時,取消高考的戶籍限制,早日出臺異地高考方案,促進高考公平。

    (來源: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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