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蒙古延續部分到期稅收優惠政策助企紓困 預計4年為納稅人減負180億元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02-11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傳出最新消息:2022年伊始,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決定延續2021年底到期的涉及4個稅種、5項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時限至“十四五”末。


      2018年,自治區出臺《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從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在自治區權限范圍內加大減稅力度,降低涉企收費,涉及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5個稅種。具體包括6項稅收優惠政策: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將房產稅從價計征的減除幅度由10%調整為30%;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調整為現行標準的80%;貨車等4類運輸車輛的車船稅按照現行適用稅額的50%征收;實行印花稅核定征收方式的工業企業購銷金額、建設施工企業采購金額、外貿企業購銷金額、貨物運輸企業貨物運輸收入、倉儲保管企業倉儲保管收入、加工承攬企業加工和承攬收入的印花稅核定征收計稅金額下調至70%,貨物流通企業購銷金額核定比例下調至50%。2019年至2021年,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累計減免稅金約135億元。政策的實施,既增強了企業發展后勁,激發了企業創新活力,又對優化經濟結構、穩定經濟增長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上述政策3年執行期滿后,為了進一步優化我區營商環境,更好地服務“六穩”“六保”大局,支持“十四五”時期全區民營經濟及各類所有制經濟高質量發展,自治區決定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延續執行除印花稅所涉稅收優惠政策以外的其余5項稅收優惠政策。預計到2025年末,為納稅人減負180億元。


      轉自: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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