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獲悉,由自治區衛生廳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十二五”期間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工作方案》日前出臺。到2015年末,內蒙古90%的旗縣級綜合醫院康復醫療服務能力要達到標準要求,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康復醫療服務領域。據了解,已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2013年,要完成自治區級康復治療師培訓基地的遴選、建設和評估工作。
2014年底前基本實現布局合理、層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康復醫療服務工作目標;全區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和41個跨縣域的醫療中心在人員、場地、設備、技術等重要指標方面要全面達到標準要求。到2015年末,所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按照衛生部《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基本標準》,完善康復醫學科建設;全區至少有1所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達到國家級臨床重點專科標準;12個盟市每盟市至少要有1所三級綜合醫院的康復醫學科達到自治區級臨床重點專科標準;基本完成在崗康復治療師的全員培訓;包頭市、呼倫貝爾市、赤峰市均要建立起相應的質量控制中心,并要發揮質量控制中心的專業督導作用,提升服務能力、豐富學科發展內涵,形成科學、規范、系統的康復醫學長效發展機制。
在“十二五”期間,內蒙古要新建自治區級康復醫院兩所,在醫療資源相對豐富的地區,建立神經康復專科醫院、心腦血管康復專科醫院、老年康復專科醫院等專科性康復醫院。
來源: 呼和浩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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