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財政下達專款,用于內蒙古生活困難群體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救助金額為2.23億元。目前,這些資金已下達到各受災盟市。內蒙古要求,在資金使用中,各地財政、民政部門要加強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助金;
對救災款物的發放對象確定要進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盡快將救助資金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不得預留資金,也不得平均或以慰問形式發放使用資金。
來源: 內蒙古新聞網-《內蒙古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